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犯了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怎么处罚

犯了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怎么处罚
  
  一、犯了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怎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零三条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工商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违法予以批准、登记,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
  
  2、金融证券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违法予以批准,严重损害公众利益,或者严重扰乱金融秩序的;
  
  3、工商管理部门、金融证券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违法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犯罪行为得逞的;
  
  4、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或者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5、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三、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的犯罪主体有哪些人?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审批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国家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
  
  (2)审批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中的国家工作人员;
  
  (3)审批以募股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中的国家工作人员;
  
  (4)公司设立的登记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一般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中的国家工作人员;
  
  (5)审批股票发行的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中的国家工作人员;
  
  (6)审批股票上市的国务院或者证券管理部门中的国家工作人员;
  
  (7)审批债券发行的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中的国家工作人员。
  
  综上所述,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的判刑标准最多就是5年有期徒刑,对于债券发行的主管部门来讲,公司如果想要发行证券,应该严格按照国家法律制度进行审查,不符合证券发生条件的就不能出具证明材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抢劫罪和贩毒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抢劫罪和贩毒罪的处罚是怎样的一、抢劫罪和贩毒罪的处罚是怎样的第二百六十九条【抢劫罪】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


·房屋个人所得税如何退税?
      房屋个人所得税如何退税(1)1%个税,应该是因为不能提供购房发票,按1%征收率核定的个税。(2)根据《征管法》,“第五十一条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


·打架造成对方轻微伤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人们都知道打架所造成的后果几乎都是得不偿失的,所以目前打架还是在小群体当中有个别人员会采用这种特别低级的方式,因为一句话不合就动手打架到最后......


·工资福利能计入现金吗?
      随着劳动者法律意识的逐步增强,劳动者在就业择业过程当中,不仅关注工资,也关注福利待遇等其他的项目。有关企业职工福利,有些与工资共同发放,有些......


·诉讼离婚 抚养费该怎么判
      有的夫妻因为在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上面无法协商一致,因而就无法通过协议方式离婚,只能依法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判决。此时......


·辞退表现极差员工报告怎么写?
      辞退表现极差员工报告怎么写?按实际情况来进行书写报告;单单以表现不好为由辞退员工的话,会造成违法辞退,将会面临2N的赔偿;辞退员工需具备以下条件......


·自愿解除劳动关系补偿
      个人与企业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只要存在,我们就可以享受到一些权益,当公司对我们提出要求辞退的时候,我们可以得到一定的补偿,这些补偿都是法律中所......


·股东冻结能不能做增资?
      股东冻结能不能做增资?股东冻结不能做增资,股权是股东对公司享有的权益,公司资产被采取强制措施,不影响股东转让所持公司的股权,不过,既然公司资产......


·无期徒刑减刑后实际执行的期刑有多久
      无期徒刑,在我国法律刑罚上是一种相对比较严厉的处罚,就严厉程度而言,自然是高于有期徒刑,但同时也略低于死刑。具体执行内容就是罪犯的终身自由进......


·劳动争议的调解程序是什么样的?
      劳动争议的调解程序是什么样的?根据《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劳部发[1993]301号)第14至17条规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程序一......


·遗嘱生效的实质要件是什么
      遗嘱生效的实质要件是什么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