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什么是汇票到期日,汇票到期日应该如何计算 一、什么是汇票到

什么是汇票到期日,汇票到期日应该如何计算
  
  一、什么是汇票到期日
  
  汇票到期日即汇票付款日,是指汇票上记载的付款人应当履行付款义务的日期。
  
  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商业汇票两种,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汇票是国际结算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信用工具。汇票是最常见的票据类型之一,我国的《票据法》第十九条规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它是一种委付证券,基本的法律关系最少有三个人物,(1)发票人,签发汇票(2)持票人,并委托(3)付款人,向执票人付款。”
  
  汇票的意义在于以下几点:
  
  (一)若持票人不在到期日及其后的法定期间内提示付款,将失去对前手的追索权。
  
  (二)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其追索金额包括的利息从到期日开始进行计算。
  
  (三)持票人不得在到期日前行使付款请求权。
  
  (四)票据权利的消灭时效期间的计算一般也是从到期日起计算。
  
  (五)更主要的意义在于确定付款人开始履行付款义务的期限。
  
  常见的汇票类型有:
  
  (一)见票即付。见票即付的汇票又称即期汇票,是指在汇票上载明“见票即付”、“即期付款”字样,或者不记载到期日的,持票人一经提示汇票,付款人即应付款的汇票。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须承兑,因为提示包括了承兑提示和付款提示。
  
  (二)定日付款。定日付款的汇票又称定期汇票或板期汇票,是指在汇票上载明特定的年月日为到期日的汇票。
  
  (三)出票后定期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又称计期汇票,是指自出票后经过一定时间,并以该期间的末日为付款到期日的汇票。
  
  (四)见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又称注期汇票。是指汇票经付款人见票后经过一定期间而付款的汇票。见票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承兑,付款人作出承兑或拒绝承兑的行为。
  
  二、汇票到期日的计算方法
  
  (一)如果汇票使用实际日期表示到期日,则该日期应是按信用证的要求计算出来的。
  
  (二)如果汇票是见票后若干天付款,则到期日应按如下方法确定:
  
  ① 对于相符单据,或虽不符但付款行没有拒付的单据,到期日应为付款行收到单据后的若干天。国际商会在第R266号意见中指出,到期日应从收到单据之日起计算,而不应考虑开证行根据信用证条款审核单据所需的时间。如开证行意指付款期限是从审核单据认为符合信用证条款时开始计算,则信用证中应有相应的文句。
  
  ② 对于不符且付款行拒付,但随后又同意接受的单据,汇票到期日最晚为付款行承兑汇票日后的若干天。汇票承兑日不得晚于同意接受单据的日期。
  
  (三)在所有情况下,付款行都必须向交单人通知汇票到期日。上述汇票的期限和到期日的计算也适用于延期付款信用证,即也适用于不要求受益人提交汇票的情形。
  
  汇票如此广泛地流通于国际市场中是因为其手续相对简便,需要经过的程序步骤也相对较少。而在汇票到期日之前付款或收到货款,不仅受到法律的保护,也是商务人士的信誉所在。以上便是对于汇票到期日所作出的相关解答。如果您还有任何关于汇票到期日的法律问题,我们的律师将会为您解答。 ?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监视居住超期五年应该怎样办理
      监视居住超期五年应该怎样办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


·公务员借钱给别人能否要利息?
      没有公权力掺杂其中的纯民事行为不宜适用《纪律处分条例》,理由有二。其一,纪律、法律有各自调整的范围。《民法典》规定了民事违法行为的救济措施。......


·刑诉法近亲属是怎么规定的
      在我国相关的法律当中其实对于近亲属规定的范围是不一样的,这一点是必须要严格的进行区分的,因为近亲属有的时候所享有的一些权利和义务以及在关键的......


·在哪些情形下,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这是指债权人能够并且有义务受领给付,却无理......


·离婚抚养费计算公式在我国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离婚使人心力交瘁,不仅仅是双方当事人需要对离婚财产进行真多,还关系到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的问题,当然我国离婚抚养费是有计算标准的,因此很多人都......


·犯罪中止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一)时间性。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在开始实施犯罪行为之后、犯罪呈现结局之前均可中止。中止的时间性,是由中止的有效性决定的,即“放弃......


·侵犯名誉权赔偿的内容有哪些
      侵犯名誉权赔偿的内容有哪些?名誉权是每个人享有的民事权利,不受他人侵犯,若他人侵犯名誉权,名誉权人可以向侵权人要求赔偿,那么侵犯名誉权赔偿的......


·发明专利能卖多少钱及转让流程
      一,发明专利能卖多少钱及转让流程?该专利分为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不值钱。他们主要起保护作用,停止假冒。实用新型专利的价值差......


·销售、生产劣药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销售、生产劣药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一、销售、生产劣药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


·婚外情异地同居取证怎么操作
      婚外情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婚外情行为是对另一方的被叛,很多时候会直接导致夫妻离婚。而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


·一、是否代通知金的工资标准包含了加班费?
      一、是否代通知金的工资标准包含了加班费?代通知金,应以劳动者上月正常出勤的应发工资为准,即包括加班费之外的其它应发工资。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