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因继承获取房屋所有权后,能否主张继续在此房屋居住的继母构成侵权?
基本案情
陈某与高某某系再婚夫妻,再婚后二人共同居住在高某某的双室房屋内。九年后高某某病逝。高某某生前立下遗嘱将该房由其女高某继承。高某就该房屋权属与陈某发生争议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该房屋归高某所有,高某依据判决将该房屋过户至其名下。因陈某未倒出该房屋,故高某诉至法院,要求陈某停止侵权,立即搬出该房屋。
法院裁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高某诉陈某遗嘱继承纠纷案生效判决,高某获得涉案房屋的权属,但在此之前,陈某与高某某2006年登记结婚后一直在该房居住,双方相互扶持,独自生活,虽然高某某去世,但陈某在涉案房屋继续居住是作为高某某的配偶延续其对该房屋的使用权利,高某某病逝并不能使陈某的居住权当然丧失。
陈某因与高某某结婚而取得涉案房屋居住权在先,高某获得涉案房屋的所有权在后,高某以继后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对抗陈某基于婚姻关系取得的房屋居住权无法律依据,故高某主张陈某在涉案房屋居住对其构成侵权不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而陈某对涉案房屋有居住权,并不是无权占有,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判决:驳回高某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本案的焦点是高某因继承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能否对抗陈某因婚姻关系取得的居住权。《民法典》颁布实施之前,由于我国物权法并未就居住权作出明确规定,致使审判实践中对此类纠纷裁判依据不足。
本案中的陈某是年近七旬的老人,由于再婚配偶去世后将唯一住房遗赠给高某,高某继受取得所有权后,能否诉请陈某腾出房屋,这涉及到法院裁判过程中的价值权衡问题。对于该类案件的审理,既要依法保护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又要依法保障老人最基本的居住权。法官如何在所有权和居住权之间进行利益平衡,避免机械裁判导致的对社会公序良俗的破坏,是本案的实用价值体现。
在居住权与所有权发生冲突时,应基于两条思路进行裁判:
一是依据类推适用裁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居住权或者房屋所有权。
根据该条规定,离婚后,生活困难的一方对另一方的房屋有居住权。从立法目的来考量,该条主要维护离婚后弱势一方利益,保障其基本的生存权。而对于因配偶去世后无住所的老人而言,其较离婚后生活困难一方境济更差,且本案中的陈某与高某父亲为婚姻关系,尽管与高某无血缘关系,但从目的性扩张的角度解释,其属于家庭成员范畴,举轻以明重,对于无居所的老人的居住权应予以保障。
二是依据法律原则裁判。《民法总则》第八条确立了民事活动中的公序良俗原则,该原则作为法律规则的补充,为价值判断提供了实证依据,即在无明确法律规定时,需要结合主客观因素综合考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三条规定:“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从高某某与陈某再婚可以推断,如果高某对高某某尽到了赡养的义务,高某某再婚的可能性不大,而陈某与高某某再婚后共同生活九年,对高某某尽到了夫妻间的照顾、扶助义务,陈某作为家庭成员的身份并不因高某某去世而丧失,从通常意义上的善良风俗来考量,高某要求陈某腾出房屋显然有悖社会公德。
在民事案件的裁判过程中,有法律依法律,无法律依习惯,无习惯依法理,法理的运用需要符合社会公众对公平正义的普遍认知,亦不得与基本的人伦情理相违背。在社会关系、利益纠葛日趋复杂的当下,对民事案件尤其是涉及社会弱势群体利益的诉讼,裁判案件的过程中,法官应当在法、理、情的权衡中做中立的裁判者,作出充满人文情怀的判决。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享受工伤待遇还可要求民事赔偿吗?
享受工伤待遇还可要求民事赔偿吗享受工伤待遇是可以要求民事赔偿的,受伤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参加了社会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由工伤保险机构负担工......
·犯罪成立标准和既遂标准是什么
犯罪成立标准和既遂标准是什么一、犯罪成立标准和既遂标准是什么?1、犯罪成立标准(1)构成要件该当性即犯罪必须是符合《刑法》所规定的构成要件......
·如何申请专利注册,费用有哪些
如何申请专利注册,费用有哪些?您现在对专利很重视,都会去申请专利注册,因为这毕竟是自己的知识财富。申请专利既可以声名远播,让更多人知道有这个......
·房子写小孩名字离婚房子归谁一方面
房子写小孩名字离婚房子归谁一方面,根据有关房屋产权管理的规定,只有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人,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如《城市房......
·根据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
根据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动自行车应具备以下特征:一是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每小时20公里;二是电动自行车的整车重量应不......
·一、醉驾并追尾会被怎么处罚?
一、醉驾并追尾会被怎么处罚?醉驾并追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都是醉驾人的全责,醉驾人死亡的,其责任也是自己承担。由于是醉驾,保险公司也不会承担......
·拘役三个月可以缓刑吗 缓刑如何执行
拘役算是刑事处罚中比较轻的一种,但实际也是会限制罪犯的人身自由。而一般法官在判刑的时候可能会对罪犯同时宣判缓刑,那拘役三个月可以缓刑吗?可能很......
·商业医疗保险的分类有哪些?
商业医疗保险的分类有哪些?1.重大疾病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即以疾病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即只要被保险人确认罹患了保险条款中列出的某种疾病,......
·合同变更是否影响抵押合同效力
合同变更是否影响抵押合同效力一、合同变更是否影响抵押合同效力合同变更是否影响抵押合同效力是有争论的,但是大部分的观点是,只要主合同变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