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犯罪成立标准和既遂标准是什么

犯罪成立标准和既遂标准是什么
  
  一、犯罪成立标准和既遂标准是什么?
  
  1、犯罪成立标准
  
  (1)构成要件该当性
  
  即犯罪必须是符合《刑法》所规定的构成要件的行为。
  
  (2)违法性。
  
  即犯罪必须是有违法性的行为。
  
  凡该当构成要件的行为,一般都可以说是违法的,但是在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阻却违法性事由的情况下,虽然该当构成要件但不违法,因而不构成《刑法》上的犯罪。只有该当构成要件的行为同时又是违法的时候,才可以构成犯罪。
  
  (3)责任
  
  即要使犯罪成立,除了行为该当构成要件而且又属于违法之外,还必须具有行为人的责任。
  
  2、既遂标准
  
  (1)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
  
  (2)行为人必须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3)行为人的行为齐备了某种犯罪的基本构成的全部要件。
  
  二、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的区别有哪些?
  
  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
  
  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实施完成的是既遂。
  
  3、量刑不同:犯罪既遂按照相关法律行进审判定罪,而犯罪未遂在量刑上往往有减免,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不作为犯罪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1、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不作为犯罪成立的前提条件。这里的“义务”主要有以下四个来源:
  
  (1)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这里的“法律”包括狭义的法律以及法令、法规等)
  
  (2)职务或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这类义务以行为人具有某种身份或从事某种业务并正在执行为前提。
  
  (3)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
  
  (4)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即当先行行为危及他人权益时,行为人有义务采取措施防止、排除和避免危险发生。
  
  2、行为人能履行特定义务而未履行。 “能履行义务”不仅意味着行为人具有防止结果发生的积极行为的可能性,而且意味着具有防止结果发生的可能性。即行为人能采取措施,并且此措施可能防止结果发生。
  
  3、由于行为人未履行特定义务而造成或可能造成一定的危害结果。这是不作为行为达到犯罪程度的客观标志。换句话说,就是行为人履行作为义务可以避免结果发生时,不作为才可能成立犯罪。
  
  其实在我国的法律制度中对犯罪成立标准一直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司法实践中也有一部分人认为只要属于犯罪既遂就构成了犯罪成立。因为某个违法行为不符合法定构成要件的话,也不能成立犯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三年不同房视为自动离婚吗?
      三年不同房视为自动离婚吗?一、三年不同房视为自动离婚吗?不会视为自动离婚;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我国是没有自动离婚这种离婚方式的,如果......


·宅基地侵权责任法律规范是如何规定的?
      一、宅基地侵权责任法律规范是如何规定的?宅基地侵权责任法律规范规定了以下几种处理办法:1、协商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


·危险驾驶罪 缓刑期间要注意什么
      《刑法》中对危险驾驶罪的处罚是拘役,但还要同时处罚金。当然实践中,很多犯了危险驾驶罪的人,最后都是适用缓刑的。那么在危险驾驶罪缓刑期间需要注......


·交通事故定残后误工费赔偿吗
      交通事故定残后误工费赔偿吗1、《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意见(试行)》(简称1988司法解释)第143条: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


·罪犯被判缓刑的可以减刑吗
      在监狱服刑的一些犯罪分子是可以通过在狱中一些良好的表现,又或者是重大立功表现来申请减刑,这是对罪犯认罪态度的一种认可,很多的缓刑犯也会有一些......


·我们国家有见死不救罪吗?
      一、我们国家有见死不救罪吗?我们国家并没有见死不救罪,一般来讲见死不救是不构成犯罪的,特殊的情况下则有可能构成犯罪。我国刑法对于普通人并没有规......


·犯人在什么时候申请判缓刑
      只要是犯罪嫌疑人符合条件就可以判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


·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


·冻结资金追回,用什么方式?
      冻结资金追回,用什么方式?一、什么是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1、不法分子利用电信、互联网等技术;2、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植入木马等手段;......


·刑事案件一审审判期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一审审判期限是多久刑事案件中也是会具体区分一审、二审以及再审的,针对不同的审理阶段,法律规定的审判期限是不同的。今天,我们为您主要来......


·退休工伤死亡待遇是怎样的
      退休工伤死亡待遇是怎样的退休工伤死亡待遇应该有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的标准参考下文内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