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后男方不肯付抚养费怎么办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可以协商约定由女方获得抚养权,也就是实际照顾子女,而男方则需要按照约定支付一定的抚养费。但有些时候,在夫妻离婚之后男方不肯付抚养费,这样的情况肯定会对子女造成一定的影响。那遇到类似的情况该怎么处理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后男方不肯付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对方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后对方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的相关法律规定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子女抚养费支付的问题——抚养费如何支付
  抚养费应该如何支付呢?主要有两种: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一般来说,子女抚养费可以由双方共同负担,如果协商一致,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即使达成上述协议后,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四、子女抚养费支付的问题——抚养费要支付到何时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五、子女抚养费支付的问题——变更抚养费的情况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法院应予支持: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要是夫妻协议离婚的话,则可以协商约定孩子由女方抚养,并且男方也不需要支付抚养费。但从原则上来讲,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是不会免除的。所以在离婚之后,如果女方已经无力独自抚养孩子的话,则也是可以向男方主张抚养费。而男方不肯付抚养费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股东债权债务协议的参考范文
      股东债权债务协议的参考范文一、股东债权债务协议的参考范文股东债权债务协议甲方(转让方):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方式:邮箱:乙方(受让......


·企业法人恶意转移财产怎么办
      转移资产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


·父亲的法律二婚第一继承人是谁
      父亲的法律二婚第一继承人是谁一、父亲的法律二婚第一继承人是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


·犯罪嫌疑人批捕后能取保候审吗
      为方便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刑事诉讼法规定有诸多强制措施,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形进行适用。逮捕是一项严格限制人身自由......


·泄露个人信息怎么定罪?
      老百姓在生活中遇到的诸多电信诈骗等犯罪活动,其背后折射的就是公民个人信息的问题。在信息化高度发达的今天,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已经是迫在眉睫。......


·可以出租的房屋要符合什么条件
      可以出租的房屋要符合什么条件房屋出租的条件,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1、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2、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招标代理企业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办法
      实施时间:2002-02-10颁布单位:建设部建市[2002]40号第一条 为严格建筑市场准入管理,防止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招标代理企业资质申报中弄虚......


·骑摩托醉驾有c1驾驶证的是否会一并吊销?
      骑摩托醉驾有c1驾驶证的是否会一并吊销?法律规定摩托车醉驾的司机会面临所有驾驶证一并吊销的处罚。酒驾后应当视饮酒程度以及造成的后果区别处理:根据......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借款合同应该怎么写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借款合同是应该在开头写清楚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具体信息,在正文当中自然是应该有借款的金额,还款的期限,抵押的国有土地的具体面积......


·民事诉讼法庭调查流程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庭调查流程有哪些环节?在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中,很少会接触到关于民事诉讼内容,对于法庭,大部分的了解可能也仅局限于电视剧中的某几个一闪......


·员工请病假三个月就要自动辞职吗?
      我们在工作的时候,可能会有什么不可预知的事情,可能自己有什么事情需要给公司请假,有可能家里有什么事情我们需要请长假,我们生病有需要请假,那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