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我们在购买新房之后怎么才能证明房子是属于我们自己的呢,这个时

我们在购买新房之后怎么才能证明房子是属于我们自己的呢,这个时候相关的证件就要发挥作用了,这些证件是证明房屋所有人的凭证,那么到底个人购买房子后有哪些证件呢,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1、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 此时需要注意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2、缴付首付款,注意保存首付款收据。3、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 开发商一般都会与一家或几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因此到与开发商有协议的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协议,这样手续会方便些。带齐首付款收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身份证、本市户口簿(非本市户口提供一年以上暂住证明)、收入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4、银行审查按揭贷款申请。 银行的信贷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逐级审批,如果认为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会通知申请人签订《个人房屋按揭贷款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30年。5、到房管局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用以证明此房产上有银行的抵押权。到公证部门办理产权抵押公证。到保险公司办理房屋保险。 以上手续银行一般会代办。6、开立账户。 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需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在贷款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同时,售房人要在贷款行开立售房结算账户或存款专户。7、支用贷款。 经贷款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有关手续后,贷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8、按约还款。 借款人必须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否则银行可以依法收回房屋。9、偿还完毕贷款。 贷款本息结清后,注销抵押登记,购房者就成为房屋的真正人了。《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力的惟一合法凭证。 房屋权属证书就是我们常说的产权证,从一般意义上讲,房屋产权证具体又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开据的《房地产权证书》。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关于个人购买房子后有哪些证件的相关回答,其实我们在买房子之后您都知道房产证是一定要有的,但是还有一些小证件您可能不是很清楚,在上文当中我们已经为您列举出来了,希望能帮助到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在一个公司工作10年劳动法有什么规定?
      在一个公司工作10年劳动法有什么规定?一、在一个公司工作10年劳动法有什么规定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同一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可以签订无固定期......


·股东变更的风险分析是怎样的
      股东变更的风险分析是怎样的首先我们需了解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全部或部分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而股东变......


·子女抚养费可以减免吗
      从法律的规定中可以了解到,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即使夫妻离婚也是不能免除抚养义务的。而在离婚的情况下,一方可能需要实际支付抚养......


·夫妻双方有人死亡后财产怎么处理?
      夫妻双方有人死亡后财产怎么处理?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


·萍乡交通违章处理地点有哪些?
      萍乡交通违章处理地点有哪些?萍乡交通违章处理地点一般是车管所和交警队,处理所需资料如下:1、违章车辆行驶证原件;2、记分人身份证原件;3、记分人驾......


·审查起诉期间辩护意见书的格式是什么
      一、审查起诉期间辩护意见书的格式是什么?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意见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缓刑刑事处罚适用条件是什么?
      缓刑即暂缓量刑,是指对于犯罪嫌疑人已作出了刑事处罚判决,但是暂时不执行的一种制度。那么缓刑刑事处罚适用条件是什么呢?根据刑法的规定,一是犯罪情......


·办营业执照土地使用证需要吗?
      不管是个体户,还是私营企业,在成立之初得到工商局办一个营业执照,这样才能合法经营。办营业执照需要准备不少资料,包括身份证、经营场所证明及验资......


·一、按着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按着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有哪些?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


·法律规定数罪并罚指什么
      数罪并罚指什么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数罪,指一人犯几个罪。各国刑事立法......


·孕妇意外杀人怎么判
      孕妇杀人如果有积极自首等情节,会有可能从轻判决,法院会结合孕妇犯罪时的犯罪动机、犯罪手段、是否有悔罪意愿、杀人原因、孕妇和死者之间的关系等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