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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如何打抚养费的官司?

现代社会,很多夫妻在结婚之后因为性格原因或者其他原因选择离婚,离婚的时候如果有孩子的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问题,当时可能已经协商好了,但是在离婚之后情况发生了一些变化,那么,离婚后如何打抚养费的官司?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离婚后如何打抚养费的官司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问题。
  
  一、离婚后如何打抚养费的官司?
  
  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中所确定的子女抚养关系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一方可以与另一方协商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变更。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有下列情形的,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应当予以支持:
  
  ①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②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③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④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与子女生活的父母一方因犯罪被监禁或者劳动改造无力抚养子女的,与子女生活的父母一方因失业、破产等原因无力抚养子女的
  
  二、子女抚养费
  
  对于抚养费的话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 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首先必须明确的是,如果离婚的时候孩子的抚养权归一方,并不是意味着抚养权就一直归那一方所有,如果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况,抚养权是可以变更的,可以协商变更,协商不成的可以去法院起诉。如果您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太清楚的,我们建议可以在当地找个律师进行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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