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如何解读民法典199条?

如何解读民法典199条?签订合同之后想要解除合同或者撤销合同,这就涉及到了我国民法上的解除权和撤销权了,说到解除权和撤销权自然也就会与除斥期间联系到一起,《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199条对除斥期间作了相关规定。我们就为您解读一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199条。如何解读《民法典》199条《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这一规定跟合同法五十五条比较,就概念清晰了:1、既可以由法律规定,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解除权产生(发生或者形成)的条件,一旦法定或者约定的条件成就,解除权就产生和形成了;2、解除权形成后,解除权的存续期间就是除斥期间,不能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3、存续期间届满,解除权就消灭,不再受人民法院保护和救济。尽管《民法典》明确了解除权的行使是有除斥期间限制的,但《民法典》还是没有就解除权的除斥期间做出具体规定。所以我们在司法实务中就只能类推适用《民法典》关于撤销权的除斥期间和最高法院对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做出的解释。《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三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二款关于“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通过对《民法典》199条规定的解读,您可以清楚的了解除斥期间以及解除除斥期间的概念。如果您对合同解除权和撤销权及其除斥期间仍有疑问,网站的专栏为您提供了详细的法律知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新婚姻法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一,新婚姻法离婚的条件是什么?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端午外地违章怎么处理
      端午外地违章怎么处理外地违章主要有异地违章被开罚单和异地违章被电子眼拍照两种情况,可以根据下面四种方式进行处理:1、前往当地交管部门处理如果选......


·不视为专利权被侵犯的情形有哪些?
      不视为专利权被侵犯的情形有哪些?(一)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


·民事财产纠纷多少钱可以立案?
      民事财产纠纷多少钱可以立案?法院立案没有数额限制,只要双方当事人存在民事纠纷,符合立案条件的,都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应当立案。起诉的条件,见《......


·一、合肥交通事故十级伤残鉴定赔偿多少钱?
      一、合肥交通事故十级伤残鉴定赔偿多少钱?能够赔偿就要看受害者的具体情况;对于构成十级伤残可以就伤残赔偿金按照10%进行索赔;计算公式如下:1......


·组织强迫卖淫罪的成立条件
      组织卖淫罪和强迫卖淫罪是刑法中比较重要的罪名,都侵犯妇女性的自主权,刑罚处罚力度也都比较大。但很多朋友可能对这两个罪名的成立要件不太清楚,所......


·一、买卖不破租赁例外情况有哪些?
      一、买卖不破租赁例外情况有哪些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2、......


·强制拆迁要经过行政裁决吗?
      强制拆迁要经过行政裁决吗?一、强制拆迁要经过行政裁决吗?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


·陕西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陕西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随着陕西省近年来的城市化建设的进程的加快,陕西省政府也在加快进行土地征收行动。根据法律的规定,政府在......


·商业发展中企业合作和如何合作企业合作 (Busi
      商业发展中企业合作和如何合作企业合作(BusinessCooperation)是指不同的企业之间通过协议或其他联合方式共同开发产品或市场,共享利益,以获取整体优......


·不真正连带责任是指什么
      不真正连带责任是指什么一、不真正连带责任是指什么不真正连带责任(是指各债务人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而对于同一债权人负有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数个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