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现实中导致房产转让的原因其实是比较多的,最常见的自然就是买卖

现实中导致房产转让的原因其实是比较多的,最常见的自然就是买卖、继承了,此时转让房产也有一定的程序,毕竟房产属于不动产中的一种,在进行转让的时候必须要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操作。那究竟房产转让的程序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产转让的程序是怎样的
  
  房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2、签订合同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3、房管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4、房管部门核审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6、当事人凭过户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二、房产转让合同要公证吗
  
  房产转让合同需要公证。当事人申请办理房产转让合同公证,应携带房产转让合同,填写房产转让合同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机关提供有关材料。转让方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转让方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护照等;
  
  2、转让方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3、代理人代为办理房产转让合同公证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供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4、市房地产权管理处核发的(房地产证);
  
  5、全民所有制法人组织转让房产的,提供该法人组织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转让房产的批准文件;“三资”企业和“内联”企业法人转让房产的,提供载有董事会一致同意转让房产的书面决议(会议记录);
  
  6、公证机关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受让方应当提供的有关材料,与“合同公证”中购买方斋提供的材料相同。
  
  通过前文的介绍,您应该已经知道,房产转让是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来完成的。至于房产转让的程序,上文中我们已经为您做出了介绍。其中有些需要办理公证手续,但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必须要进行公证。若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政府股权投资是什么意思
      政府股权投资是什么意思一、什么是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并以股权投资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是指受股权投资企业委托......


·预防为主的方针。
      预防为主的方针。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本地区社会经济条件,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提留、财政支持、社会赞助等方式筹集资金,逐步发展职业康复事业。......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锅炉生产)
      目录    前言  1)定义  2)公司名称、法定地址  3)宗旨、经营范围  4)注册资本和投资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6)权利、债......


·遗弃罪的法律程序
      遗弃罪是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刑法中规定的一个罪名,遗弃的行为不仅会受到道德的谴责,最重要的是很容易构成遗弃罪,一旦构成遗弃罪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辞退员工先通知工会吗?
      辞退员工先通知工会吗?一、辞退员工先通知工会吗?需要通知工会进行说明,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履行下列程序:(一)由解除决定人(单位主管、劳动者)递......


·受伤 交强险最多赔偿多少钱?
      受伤交强险最多赔偿多少钱受伤交强险最多赔偿多少钱,依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交强险对车辆造成第三者伤亡,在赔付范围内应当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侵犯著作权罪其他作品是指什么作品
      侵犯著作权罪其他作品是指什么作品一、侵犯著作权罪其他作品是指什么作品?侵犯著作权罪其他作品是指图书作品和录音录像制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任何交纳诉讼费标准是什么?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任何交纳诉讼费标准是什么?《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诉讼费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


·劳动合同关系终止证明书怎么写
      劳动合同关系终止证明书怎么写用人单位在进行劳动合同终止证明的时候日期应该写清楚,终止关系人员的大致情况,并且写明一些注意事项,最后需要用人......


·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是什么?
      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是什么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规定,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有以下各项:(一)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


·如何在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解除,一般是需要满足相关的条件的,不管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是不得随意进行解除劳动关系的。而且,如果是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关系,我们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