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如何向法院起诉讨债 讨债要有哪些

如何向法院起诉讨债 讨债要有哪些证据生活中相信有不少人在讨债时反而碰了一鼻子灰的情况出现,本该理直气壮的债权人反而处于弱势。事实上,债权人如果不能和平讨回债款,就要及时起诉讨债,这样才能维护自身的利益。那通常当事人应该如何向法院起诉讨债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向法院起诉讨债
  1、首先确保你的债权没有过诉讼时效:看看借款是什么时候发生的,还款日期是什么时候。法律规定是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如果你在这两年内没有起诉,也没有催款,就过了诉讼时效了,打官司也得不到法院的支持;2、准备好证据:欠条、催款通知等相关证据;3、写诉状:网上有格式的,一般就是写明原告、被告、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4、如果有条件,可以先调查对方的财产状况,查到有价值的财产,可以诉前保全,这样就有保障了;5、将诉状和证据递交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所在地的法院;6、法院受理、立案后,你先预交案件受理费,等待开庭审理;7、如果法院判决你胜诉了,你们双方都不上诉,则判决生效;8、如果对方不在判决书确定的期限还款,你可以在1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向法院起诉讨债要有哪些证据
  因债权债务纠纷起诉至法院时,应提供与债务案件有关的证据为: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2、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4、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5、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的证据等。债权人在向债务人讨债时不要过于忍让,否则只会增加债务人拖欠债务不还的气焰。在必要的时候债权人要及时采取法律手段来追债,比如在证据充足且对方对债务无异议的前提下申请支付令,或者是直接向法院起诉讨债。而在起诉时一定要注意准备好充足的证据资料,不然最终的判决就有可能对其不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什么是抽象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有哪些
      什么是抽象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有哪些?对于普通的人群来说更多听说的是政府做出的行政行为,但很少听说抽象行政行为这个名词,更别说抽象行政行为......


·按揭购买的房屋是否可以退
      我们知道,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促进销售,不少商家都有多少天内无条件退货的广告,为此,很多购房者就对退房的相关问题产生了疑问,比如:按揭贷款......


·认定非法买卖弹药罪既遂后会被怎样判刑?
      认定非法买卖弹药罪既遂后会被怎样判刑?一、认定非法买卖弹药罪既遂后会被怎样判刑?认定非法买卖弹药罪既遂后的判刑情况,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四要件是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2、客观要件......


·在我国债务纠纷诉讼过程怎样的?
      在我国债务纠纷诉讼过程怎样的?因为经济问题而跟他人引发的债务纠纷,身为债权人一定要选择用合理的途径要求债务人对自己进行偿还的,债务纠纷很多......


·证据不足,如何让法院准许延期举证?
      证据不足,如何让法院准许延期举证?一、延期举证的几种情况《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


·婚姻中婚姻过错方离婚会分到财产吗
      婚姻中婚姻过错方离婚会分到财产吗?婚姻过错方离婚会分到财产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


·肘关节工伤鉴定不了怎么办?
      肘关节工伤鉴定不了怎么办?一、肘关节工伤鉴定不了怎么办?肘关节工伤鉴定不了可以在了解具体原因之后,向有关的部门申请重新鉴定。发生工伤伤害后......


·工伤认定时限的介绍
      虽然国家的科技水平日益提高,职工工作期间的安全性有了很大的提升,但职工工伤事件发生次数仍居高不下,了解工伤认定有关知识就显得十分重要,尤其是......


·离婚诉讼有哪些程序,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办理结婚手续的时候有一定的程序要求,而要是夫妻想解除婚姻关系,办理离婚的时候,也是有一定程序的。而协议离婚的程序还与离婚诉讼的程序不同,......


·增加注册资本需要实际缴纳吗?
      增加注册资本需要实际缴纳吗?增加注册资本不需要实际缴纳,因为现在已经改为认缴登记制了,但如果实际未缴纳足额会承担法律责任的。具体如下:1、在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