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司法人章是不是私人章?

公司法人章是不是私人章?每一家正常经营的公司都会需要用到多种印章,从大类上看,包括行政公章、业务专用章、个人名章、印戳等,每一种印章的权限等级、使用范围、刻制形状和尺寸要求、登记备案规定等都各不相同,在具体实际中,如果印章使用出现错误,不仅可能影响相关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甚至还可能导致商业纠纷和法律责任,其中公司法人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就是很容易混淆的两种,那么,公司法人章是不是私人章呢?一、公司法人章公司法人章就是公司的公章,由于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所以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同时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公司法》第十三条 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二、公司法定代表人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在规定的有限用途内使用,如税务申报、开支票等。在法律上,盖章是属于法人的行为,而不是属于一个自然人的行为;也就是说在代表人签署个人名字的文件上,再盖有法定代表人印章,那么就可以确定该签字行为是属于职务行为,而不是签字人的个人行为。若是印章所有人基于自己的意思将印章交与他人使用,具有授予他人代理权的法律效果,印章所有者必须为该意思内容承担责任。三、如何加强印章保管工作1、一般公章由行政主管保管,财务章和法定代表人私人印章分开管理。2、建立公章登记簿,经济类合同的进行公章使用登记,合同总经理审批同意方可盖章,合同复印一份交财务,合同原件由专人保管。3、公章带出公司,需经总经理审批同意,领用人书面提出申请,领用、归还时签名写日期。4、禁止在空白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单据等空白文件上盖公章。如遇特殊情况时,必须经总经理同意。5、一般性介绍信及身份证明,须经行政主管审核后,方可盖章。严禁给个人开具相关证明,特殊情况需要开具的,须经总经理同意。6、对加盖公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图形清晰,对多页的合同等文件要盖骑缝章。7、需要签名和盖章的文件,应先签名后盖章。8、对外出具的函件、法律文书使用公章应经总经理审批同意。9、明确印章管理人员的职权,未依规私盖印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综上所述,关于公司法人章是不是私人章的问题,由于公司法人是经济组织而不是自然人的概念,因此,公司法人章实际上就是公司这个法人组织的公章,而公司的私人章一般指的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名章,最常见的使用对象为各类支票、汇票等银行票据,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以及各种经济合同、劳动合同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划分依据是什么?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划分依据是什么?划分标准:当事人是否可从合同中获得利益。1、当事人应尽的注意义务与责任不同。有偿合同的债务人应尽较高的注意义......


·新刑法纵火罪要判多少年
      新刑法纵火罪要判多少年一、新刑法纵火罪要判多少年1、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


·抚养关系变更
      原告王某。被告孟某,中国人民解放军江苏省宿豫县人民武装部,干部,(人武部宿舍)。王某与孟某变更抚育关系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


·法院对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既遂如何裁判?
      法院对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既遂如何裁判?法院对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既遂的判决,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


·滥用职权罪的追诉时效是多长时间
      依据《刑法》规定滥用职权罪的法定最高刑为十年,因此其追诉时效为十五年。《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


·合同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有效吗
      合同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有效吗一、合同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有效吗?合同不违反法律强制性也不一定就有效,合同生效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供述同种罪行是否构成自首
      供述同种罪行是否构成自首?供述同种罪行是否构成自首这个问题目前没有明确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


·非婚遗腹子有继承权吗?
      非婚遗腹子有继承权吗?一、非婚遗腹子有继承权吗?非婚遗腹子显然是有继承权的,法律中规定的子女继承权是包括非婚生子女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有何关系?
      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有何关系?在生活中、工作中,纠纷随时随地可能发生。工作中,最容易出现的就是合同纠纷。说到合同纠纷,最容易想到的就是三大抗辩......


·工伤鉴定十级的钱由谁出?
      工伤鉴定十级的钱由谁出?个人申请工伤,伤残鉴定为十级,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的,如果有工伤保险的,工伤认定之......


·寻衅滋事罪罪与非罪的界限是什么
      寻衅滋事罪罪与非罪其实就是寻衅滋事罪与一般的寻衅滋事行为。此时一般的寻衅滋事行为尚未达到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因此就不能对行为人定罪处罚。那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