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如今我国交警部门对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很大,每年都会

如今我国交警部门对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很大,每年都会查处大量的酒驾乃至醉驾。被认定为醉驾的,当事人要面临刑事责任。如果当事人对醉驾的处罚结果不服,还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或者上诉。那么,醉驾申请复议可以指定监测机构吗?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醉驾申请复议可以指定监测机构吗?
  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或者传真等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依照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书中应当载明的事项,当场制作行政复议申请笔录交申请人核对或者向申请人宣读,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有新的证据证明不是醉驾,公安机关就不能拒绝申请复议的要求。也就是说只要能提供新的证据,就必须接受醉驾者的复议申请,定为醉驾,是当初就采血化验了,醉驾者的血液酒精含量达到了醉驾的指标才能定为醉驾,既然有血液化验的标本为证据证明是醉驾了,再说什么都无益了,所以定为醉驾应该没问题的。就是批准复议,结果也不会改变的。
  二、我国对醉驾的处罚措施是什么?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讲到这里,您应该知道了醉驾申请复议可以指定监测机构吗。申请行政复议是公民的权利,当事人涉嫌醉驾,对处罚结果不满时,有权提出复议。但是,作为当事人,是不能指定酒驾检测机构的。公安机关接到行政复议申请后,会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复议结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是否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曾先后作出两个答复:(1)《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


·随着经济水平的发展,我们在外的应酬是越来越多了。那么这就少不
      随着经济水平的发展,我们在外的应酬是越来越多了。那么这就少不了喝酒了,有的人会选择代驾但也有人还是会自己开车回去。那么就很容易被抓到酒驾醉驾......


·专利权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专利权一般包括哪些内容对于专利所有人而言,在申请被授予专利之后,则能成为专利权人,享受相应的专利权。具体如下所述:1、独占实施权:指专利权人......


·国家赔偿法赔偿金额标准是怎样的?
      一、国家赔偿法赔偿金额标准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


·劳动合同入职多久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入职多久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若没......


·一、试用期期间是否随时可以辞职?
      一、试用期期间是否随时可以辞职?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


·现场监护人的现场监护权限有哪些
      现场监护人的现场监护权限有哪些监护人的监护权限和主要职责: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防止其生命健康权被不法侵害;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收养关系解除引起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收养关系解除引起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解除收养关系就是指对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通过一定程序解除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解除收养关系将会产生如......


·离婚了儿子的抚养权如何确定归属?
      离婚了儿子的抚养权如何确定归属?离婚了儿子的抚养权应当按照我们国家婚姻法当中有利于孩子的最基本的原则来进行确定:1、子女不足2周岁;根据《婚姻法......


·公诉案件中批捕是由谁决定的
      一、公诉案件中批捕是由谁决定的?公诉案件中批捕是由人民检察院决定的,由公安机关执行。批捕的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根据有关规定,有证据......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双方可以对赔偿的事由先行调解,如果事故不能完全确认责任的,可以待责任认定书发出后,再进行调解或者是通过交通管理部门相关工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