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范文简单范本是什么
一、离婚协议书范文简单范本是什么?
男方:_____________,汉族, 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汉族,_______年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男方与女方经人介绍,于______年____月相识,并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结婚。因双方夫妻性格不和,致使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且已无任何和好可能,现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1、男女双方均自愿离婚;
2、双方现有一子,无固定房屋,不涉及任何财产纠纷。
3、离婚后,双方生活互不相干,不得干涉对方今后的生活。
4、孩子 由男方抚养, 方每月支付生活费( )元,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 方可随时探望孩子。
本协议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立即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签名): 女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自愿离婚协议书事项有哪些要注意的?
第一,网上的离婚协议范本仅是参考,不要完全照搬。
网上现成的离婚协议书范本不可能完全符合您的情况,要想离婚协议最终能实际解决您的具体问题,还要对“范本”进行补充。补充的方面主要一些具体细节。比如,财产明细,分割方式,财产放置于何处,如何交付,户口迁移,如违约怎么处理;涉及子女的,则有优抚养费怎么支付,孩子的辅导班费用、医疗费用的承担比例等等。
第二,写离婚协议时要尽量细化。
离婚协议在的写法上要尽量细化,对约定事项规定得越清楚就越能避免以后不必要的纠纷。比如,孩子抚养费问题,如果仅规定了每月孩子的抚养费数额,没有就孩子参加课外辅导班的费用承担做约定,随着孩子的成长,课外辅导费用也会越来越重,基于此产生的纠纷往往很难解决。
第三,不要轻易变更或重写离婚协议书。
不要因为离婚期间的思想波动,或由于一方随意的要求而变更或推翻已有的离婚协议书。这里的劝告主要是为了防止由于对已更改离婚协议内容,而导致对您最为有利的离婚协议书被废除或归于无效。如果前后出现几份离婚协议书,可能会引起复杂的法律问题,比如究竟该以哪一份为准?
离婚协议书当中对夫妻双方离婚以后最重要的事情约定清楚就可以了。比如说财产,孩子的抚养权,探视权等这些。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只要签字以后,代表双方对于协议书当中的条款都是认同的,如果没有什么特殊情况的话,就必须按照协议当中的内容履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司法控股控东法条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控股控东法条内容是什么?现在私人经营的公司在社会上并不稳妥,合伙企业反而受到了您的欢迎,它是有多个股东各自出资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股......
·小区装修时间规定是否有限制
小区装修时间规定是否有限制一、小区装修时间规定是否有限制?1、小区装修时间在法律上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
·借贷合同无效要如何处理?
在实践中,由于借款当事人签订的借贷合同的内容不合法等原因,时常会出现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况。对于这种不利情况,当事人一定要及时想办法去解决。那么......
·夫妻离婚抚养权官司怎么打
夫妻离婚抚养权官司怎么打一、夫妻离婚抚养权官司怎么打首先,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一般差距......
·合同诈骗管辖地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诈骗管辖地的规定是什么我国法律对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本原则是属地原则。《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要求有哪些?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要求有哪些?为规范私募投资基金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私募投资基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北京离婚律师是怎么收费的
在离婚案件中,经常看到当事人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打离婚官司。而此时委托律师肯定是要支付而费用,而不同地区的律师收费标准又不一样,今天我们就来看......
·高空坠物起诉人可以是谁?
高空坠物起诉人可以是谁?高空坠物的起诉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死者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具有法定关系的人,都可以代死者以原告的身份提起诉讼......
·捡到东西不还是侵占还是不当得利?
根据法律的规定,一般捡到东西不归还是不会构成犯罪的,但是如果是将别人的东西据为己有的话达到一定的犯罪数额是可能会构成犯罪的,关于捡到东西不还......
·对于无罪释放有赔偿金吗?
对于无罪释放有赔偿金吗?无罪释放是有赔偿的;依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当事人被逮捕后或者被判刑后执行刑期的,被无罪释放的,是可以申请国家......
·怎么计算代通知金,是怎样的?
怎么计算代通知金,是怎样的?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可以一并主张代通知金吗《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