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夫妻离婚抚养权官司怎么打

夫妻离婚抚养权官司怎么打
  
  一、夫妻离婚抚养权官司怎么打
  
  首先,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一般差距不大,但这并不表示就没有差距,比如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其次,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时候,孩子特别对于学龄前儿童,不是夫妻一方带,而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再者,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最后,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所以在一般情况下,法院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对其最为有利一方抚养。
  
  二、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的依据
  
  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根据《婚姻法》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应根据子女的年龄分两种情况来决定:
  
  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在打抚养权官司的时候,当事人一定要了解清楚,法官是根据什么做出判决的,然后再有目的的收集相关的证据,这样才有可能获得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哪种情况严重
      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哪种情况严重一、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哪种情况严重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相比,一般情况下监视居住更为严重。监视居住需要当事人在......


·协议变更抚养权公证是否需要进行
      协议变更抚养权公证是否需要进行一般来说,变更孩子抚养权是否需要公证由离婚夫妻自己决定,因为,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先有离婚夫妻协商,协商不成可......


·规定了遗嘱见证人律师身份吗?
      规定了遗嘱见证人律师身份吗并没有强制规定遗嘱见证人一定是律师,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下列人员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


·签了空白合同怎么应对,无效情形有什么?
      签了空白合同怎么应对,无效情形有什么?签空白合同书时拿手机拍照暗中保存证据。即使签了空白合同,也必须要求自己保留一份,如果他人逼迫自己签订空......


·拿刀砍伤人能判多少年?
      从持刀砍人的主观要件来看:要区分这个行为的主观动机是属于故意伤害案件,还是故意杀人案件;或是正当防卫行为。从持刀砍人的客观要件来看:要区分法律意......


·qq号微信号能作为遗产留给后人继承吗?
      一、qq号微信号能作为遗产留给后人继承吗?qq号微信号能作为遗产留给后人继承,在微信等各种网络账号中留下的余额、发布的文本、照片等都是属于我们的私......


·租赁合同与承包合同的区别?
      租赁合同与承包合同的区别有哪些一、租赁合同与承包合同的区别有哪些?1、类型不同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


·银行催款通知书会在什么情况下发?
      银行催款通知书会在什么情况下发?现在的日常生活中,很多人会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进行大额支付时,许多人也会选择银行贷款。如果没有按时归还欠款,......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判几年?
      一、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判几年?是指组织召集多人观看、收听并播映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北京社保的转出流程和材料是什么?
      实际上很多的朋友们是不愿意换一个新的工作单位的,但是因为工作的原因,有时候工作换地方也是无法避免的,但是因为国家规定公司和企业要给自己的员工......


·驾驶证什么时候换证一般在驾驶证到期前3个月办理换证手续
      驾驶证什么时候换证一般在驾驶证到期前3个月办理换证手续。超期时间不足一年的也可以正常办理换证,如果超期一年不足三年未办理驾驶证换证,驾驶员要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