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购买房屋的其实都知道在计算房屋面积的时候,除了有建筑面积
一、什么是房屋公摊面积
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主要是商品房中的每套(单元)依法应当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产权是属于这栋楼内的全体业主共有的,购房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其中公用建筑面积主要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这些面积都是按照水平投影下来的面积计算的。
此外,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以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但是您要注意的是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等等都不应该计入共有建筑面积。
二、公摊面积如何计算
每一户的分摊公用建筑面积的计算,其基本思路就是用各户套内面积按比例进行分摊:
第1步:计算分摊系数
分摊系数=需要分摊的公用面积之和/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总建筑面积之和一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各户套内建筑面积之和。
第2步:各套房的公用分摊面积=分摊系数×各套内建筑面积。
一般来讲分摊面积是整栋楼的公用面积,所以说带电梯的房子公摊面积会相对大点。高层楼房的公摊面积要大于多层的公摊面积。高层公摊系数一般在18%~26%之间就算是较为合适的,而多层的公摊系数则在11%~16%之间我们就认为其是合理的。
不过,每个楼盘,甚至一个楼盘各幢房子的情况都不一样,所以房屋的分摊面积,您一定要询问开发商没找到其相关的数据,进行计算,再根据房屋的使用功能和相关配套情况来看其是否合理。
三、公摊面积增加需要补交房款吗,公摊面积增加怎么办?
购房者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购房合同上的面积一般是暂测面积,以后办房产证依据的面积是交房时的实测面积。实测面积包括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两部分。由于施工精准度不够,很多时候墙体施工的误差会导致公摊面积增大。那么,公摊面积增加需要补交房款吗?公摊面积增加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公摊面积增加需要补交房款吗?公摊面积增加怎么办?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商品房公摊面积增加了,但是增加后的总建筑面积(即套内面积加公摊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面积的误差不超过3%的话,那么购房者不能请求解除合同,而且必须补交增加的公摊面积的款项。当然,如果购房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则按照合同执行。
比如,购房合同约定套内面积80平米,公摊面积20平米。如果交房时,公摊面积增加到22平米,那么房屋面积的误差则是[(80 22)-(80 20)]/(80 20)=0.02,即2%,没有超过法律规定的3%,因此购房者不能解除合同,还必须补交这增加部分的公摊面积房款。
为了避免公摊面积增加时补交房款,购房者只能采取事前救济方法,即购房者尽可能在签订合同时将合同具体化,比如在签订购买现房合同时要写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中含公摊面积的组成部分及具体平米数、使用面积平米数;购买期房则还要注意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问题。
在现代化小区里面,其实都是会涉及到房屋公摊面积的,而此时对房屋公摊面积的计算就显得很重要,毕竟在购房的时候这部分面积也是要计算房价的。在上文的内容中,我们为您带来了计算房屋公摊面积的内容,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而要是因为房屋公摊面积产生了争议的话,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进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普通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怎么进行
普通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怎么进行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
·婚假的规定?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7条的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南京市人口与生育服务规定......
·如何申请无效婚姻,无效婚姻怎么宣告?
无效婚姻是指男女两性虽经登记结婚但由于违反结婚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婚姻效力,应当被宣告为无效的婚姻,严格地讲,无效婚姻并不是婚姻的一个种类,它......
·离婚赔偿法律规定有哪些?
离婚赔偿法律规定有哪些?一、离婚赔偿法律规定新《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对离婚过错损害赔......
·商标字母一样算不算侵权?
商标字母一样算不算侵权?商标字母一样不算侵权,作为构成商标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声音、三维标志或其组合的颜色,在申请注册商标时若未明确提出......
·二房东转租合法吗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房东转租合法吗不承担违约责任?转租是否合法应当看是否获得房东的同意,具体情况如下:1、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的,出租人依法享有解除权;2、未经......
·拆迁土地使用权补偿
拆迁土地使用权补偿一、拆迁土地使用权补偿标准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
·民法典47条具体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47条具体内容是什么?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那么,民法典47条具体内容是什么?第47条主要涉及的是宣告死亡,这里就由我们为您进......
·争夺孩子抚养权的程序是什么?
争夺孩子抚养权的程序是什么?提供自己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条件证据,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变更孩子抚养权。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
·法律规定吸毒治安拘留多少天?
法律规定吸毒治安拘留多少天?一、吸毒治安拘留多少天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