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法总则遗嘱监护是怎样规定的?

民法总则遗嘱监护是怎样规定的?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在不久前媒体报道的几起由熊孩子引发的电梯跌倒、火灾等安全事故的消息中,最后的处理结果基本都是熊孩子的父母出面道歉,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实际上,绝大多数人都知道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为其父母,对于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和后果由其监护人负责,但是在父母不幸去世的情况下,孩子的监护人怎样确定,《民法典》遗嘱监护是怎样规定的呢?一、遗嘱监护的法律条款规定《民法典》第二十九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本条是遗嘱指定监护的规定,这是《民法典》回应社会现实和社会需求新增加的规定。二、遗嘱监护规定的解读1、遗嘱指定监护人的条件遗嘱指定监护人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个是立遗嘱人是被监护人的父母,另一个是立遗嘱人担任被监护人的监护人。实际上这是法律允许父母通过遗嘱对未成年子女、患有精神病的子女的监护问题作出安排,但对指定监护的内容、如何操作、遗嘱指定监护人是否排除其他监护人的监护权以及相关配套等内容均未涉及,比如父、母各自遗嘱指定的监护人不是同一个人,或者父母一方死亡,遗嘱指定他人作为监护人,与在世一方的监护权在行使过程出现冲突等情况如何处理,需要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2、父母遗嘱的监护意见不一致听谁的?未成年的父母可以通过遗嘱指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其父、母指定的监护人不一致的,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意愿,根据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确定。3、父母以外的近亲属可否作为监护人?现实中,不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特别是精神障碍患者,终生未娶、未嫁、未生育子女,其父母死亡后,有许多是由其兄弟姐妹等近亲属照顾,这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的利益,也有利于弘扬家庭伦理美德。 因此,将“其他近亲属”纳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范围,需要监护的成年人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依次担任监护人: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有关组织。4、监护人资格被撤销后还能恢复吗?针对实践中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等被监护人合法权益时有发生的情况,《民法典》完善了撤销监护制度,规定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依法指定新监护人,监护人资格被法院撤销后,确有悔改情形的,经其申请法院可视情况恢复其资格。为防止给监护人造成二次伤害,同时避免监护关系频繁变动影响被监护人利益,法院可以在尊重被监护人意愿的前提下视情况恢复其监护人资格。 此外,还增加了临时监护制度,在确定新监护人之前,为避免原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特别是未成年人造成进一步伤害,应当指定临时监护人,规定“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综上所述,关于《民法典》遗嘱监护的相关规定,明确了父母可以通过遗嘱指定孩子的监护人,其中有两个前提,首先遗嘱是由父母作出的,其次父母在作出遗嘱时具有监护人的身份,当父母指定的监护人不一样时,法律规定应尊重被监护人的意愿且应有利于其健康成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赔偿抢救期间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有死者生前抚养的被抚养人)、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失费以......


·综合工时制员工的加班费怎么算
      一、综合工时制员工的加班费怎么算综合计算工时制,指企业因工作情况特殊或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需要安排职工连续作业,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采用......


·最新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流程是什么?
      最新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流程是什么?一、最新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流程(一)委托代理机构申请如果委托专利代理机构,需要做的事情比较少,具体如下:......


·看守所羁押时间怎么算
      看守所羁押时间怎么算犯罪嫌疑被刑事拘留的,拘留一日就是羁押一日,可以折抵刑期,拘留时间从拘留措施实施之日开始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


·交通事故缝针赔偿标准是多少?
      交通事故缝针赔偿标准是多少?交通事故缝针赔偿标准并没有统一的规定,可以根据以下因素计算: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


·先行赔付是什么意思?装修先行赔付的流程是怎样的?
      先行赔付是什么意思?装修先行赔付的流程是怎样的?一、先行赔付是什么意思?所谓先行赔付,就是当经营者不在的时候,消费者可以向市场主办单位提出......


·劳动法规定工伤医疗待遇是怎样的?
      我国法律对于工伤事故中的各种待遇都有明确的条文规定,这有利于工伤职员进行维权时有法可依。那么,劳动法规定工伤医疗待遇是如何的呢?职工在工伤期的......


·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
      一、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


·什么是确认之诉?
      什么是确认之诉?当夫妻双方离婚后,又因其它原因针对离婚协议中的某些内容而发生纠纷,需判断离婚协议是否有效时,就需向法院提出确认之诉。而判定原......


·交通强制保险的保障条件是什么
      交通强制保险的保障条件是什么一、交通强制保险的保障条件是什么(一)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投保了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所造成的道......


·发明专利予以驳回的情形
      发明专利进入实质性审查,应当予以驳回的情形是指:一、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