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安部醉驾一律入刑的规定

公安部醉驾一律入刑的规定是我国交通法规的一项重大变化,交通事故频发,交通法规处罚较轻,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没有威慑力,这一次醉驾入刑对于规范驾驶起到了积极地作用,也对于饮酒驾驶机动车的人产生了巨大的威慑力,有利于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占所有交通事故的大部分,因此加大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打击力度是非常必要的。
  一、“醉驾入刑”法规变化
  2011年2月 醉驾和飙车入刑:《刑法修正案(八)》通过,其中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2011年9月 醉驾一律立案侦查:公安部下发的《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规定,“要从严掌握立案标准,对经检验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一律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2013年12月 80毫克以上属醉驾: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印发《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其中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2017年5月 醉驾情节轻微不予定罪: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规定:“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二、“醉驾一律入刑”的隐患
  1、集中打击醉驾影响其他案件《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后,各地司法机关为追求新闻效应,一窝蜂地抢办“醉驾第一案”,出现了一些矫枉过正的现象,令人担忧。打击“醉驾”是司法机关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同时也是司法机关众多工作当中的一项。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毫无疑问不仅仅是“醉驾”,还有抢劫、伤害、强奸等暴力性犯罪以及职务犯罪行为。司法资源是有限的,如果将有限的资源过度集中于打击“醉驾”,势必会影响到其他案件的质量和效率,从而损害到社会的整体利益与司法的均衡。从这个角度来看,给“醉驾入刑”泼点冷水,让执法者从狂热中清醒一下,是非常必要的。2、醉驾者刑后或成不稳定因素“醉驾”当然是应当打击的,但是,打击方式显然不只定罪量刑一种。“一刀切”的处理方式过于简单,不一定有利于社会的稳定,甚至可能会造成负面的影响。定罪量刑的法律后果,并不仅仅只是“醉驾者”失去几个月的人身自由这么简单。对于某些具有特定身份的人员(例如执业医师、律师),定罪会导致他们失去执业资质,如果是公职人员的身份,则面临被辞退、开除。这样一来,醉驾者除了名誉受损、自由受限,还要面临今后失去收入来源和发展空间的窘境。这些失去正当职业和收入来源的醉驾者,在回归社会后,他们的家庭也会受到很大的影响,从而酿成一系列社会问题,形成新的不稳定因素。最终,这种不利的后果还是转嫁给了社会。仅仅只是一次“醉驾”而已,并没有造成现实的危险,却承担如此严重的责任,这不符合“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刑事政策。综上所述,公安部醉驾一律入刑是交通法规的一次重大变革,也是对交通违法造成重大损失的一种预防手段,法律主要还是要起到预防犯罪的目的,醉驾入刑对于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提供了刑法的支持,同时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起到了很好的抑制作用,违法成本太高会使驾驶员避免这种违法行为,有利于规范交通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是为了保障社会公共财产和人们私有财产的安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注册成立公司的流程是什么?
      注册成立公司的流程是什么?注册成立公司的流程是什么?1、核名:在工商局领取“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拟成立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


·离职国家工作人员近亲属受贿如何处罚?
      一、离职国家工作人员近亲属受贿如何处罚?第三百八十八条 【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


·调岗降薪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是什么?
      调岗降薪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是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


·2023年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一、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年限怎么确定
      因为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分为两个方面,即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而针对不同的损害,法律规定的年限不同,也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不同。那么交通......


·河南省国家赔偿规定赔偿范围是什么?
      国家赔偿是法律规定的由国家对受害者进行赔偿的一种方式,包括经济赔偿、补偿赔偿等。国家赔偿所针对的情况主要是国家机关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对公民造成......


·中国对转让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中国对转让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转让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未......


·醉驾强制险垫付什么情况追偿?
      醉驾强制险垫付什么情况追偿?醉驾强制险垫付以下情况向致害人追偿: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


·婚前协议一方提出离婚要无条件赔偿合法吗?
      婚前协议一方提出离婚要无条件赔偿合法吗?一、婚前协议一方提出离婚要无条件赔偿合法吗?婚前协议中一方提出离婚要无条件赔偿是合法的,法律上明......


·一、五保户因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费有哪些?
      一、五保户因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费有哪些?1、丧葬费:上年度年该地区社会平均工资×6个月。2、死亡赔偿金:上年度该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十字路口双方直行相撞责任怎么划分
      当出现十字路口直行的情况下,其需要遵守以下相关的几个规定:在一般的道路上都设有相关的主干和支路干线,一般要遵守支线上的车辆要让行干线上的车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