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现在想必大家对于醉驾入刑的这一规定

现在想必您对于醉驾入刑的这一规定已经不陌生了。但是比较荒唐的是,有一部分的司机知道醉驾要入刑,却不了解国家规定的醉驾测量标准是怎样的。有些人甚至会认为,如果自己的意识是比较清楚的,那么就不能算作醉驾。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吉林醉驾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吉林醉驾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的相关规定,对酒后驾驶的标准幅度是:每100ml血液中含有的酒精量≥20mg。其中:
  
  “饮酒驾驶”的幅度标准是,每100ml血液中含有的酒精量在大于等于20mg,小于80mg之间,即每100ml血液中含有的酒精量20mg≤饮酒驾驶酒精量<80mg;
  
  “醉驾”的幅度标准是,每100ml血液中含有的酒精量在大于等于80mg。
  
  二、醉驾怎样处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处罚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5、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以上资料来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醉驾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全部内容。吉林省政府的醉驾标准和国家制定的醉驾检测标准是统一的,血液里面的酒精含量等于80毫克,这就构成了危险驾驶罪。区别于酒驾的就是涉嫌醉驾的司机,还要被要求强制验血。得出确切的检验结果以后,公安部门和我国检察院会依法起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司破产清算费用大概多少
      公司破产清算费用大概多少一、破产费用的内容破产费用包括:(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这一费用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主要包括破产案件受理费、职......


·认罪认罚具结书样式是怎样的
      认罪认罚具结书样式是怎样的认罪具结书格式内容要求: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


·司法鉴定提交程序是怎样的
      在生活当中,如果您想要做司法鉴定的话,司法鉴定机构只有在收到当事人提交的司法鉴定申请书以后,才会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然后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退税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退税政策是怎么规定的一、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退税政策是怎么规定的?一)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1、减征幅度1......


·在民事案件中
      在民事案件中,由于赡养老人和老人的财产分割问题引发的纠纷也屡见不见。有时候当事人会为此大打出手,完全不顾及血缘亲情,甚至对簿公堂,为的就是少......


·新婚姻法 加名婚前婚后的区别有哪些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加名婚前婚后的区别有哪些房产婚前加名与婚后加名的区别,与《......


·建筑施工合同无效有什么法律后果
      建筑施工合同无效有什么法律后果一、建筑施工合同无效有什么法律后果1、合同无效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在合同无效的情形下,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根据......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是什么
      在我国日常的经营和发展过程当中,可能有大量的外来动物植物进入我国境内。这就要求相关检疫人员在检验的时候必须拿出自己专业的水平和水准进行检验,......


·一、私人工伤赔偿该怎么赔?
      一、私人工伤赔偿该怎么赔?因工作原因受伤都属于工伤,当事人所属公司或职工近亲属需在规定时间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没有证明存在......


·可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的区别有哪些
      无效婚姻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双方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义务,而此时也只能算是男女同居关系。实践中,很多人误将可撤销婚姻认为是无效婚姻,......


·刑事诉讼法冻结时间是怎样的?
      众所周知,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每天都会发生许许多多的刑事纠纷案件,这些案件也会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国家也十分的重视这些问题,刑事诉讼法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