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司法鉴定提交程序是怎样的

在生活当中,如果您想要做司法鉴定的话,司法鉴定机构只有在收到当事人提交的司法鉴定申请书以后,才会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然后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这是所有司法鉴定当中必不可少的一个步骤。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司法鉴定提交程序是怎样的?
  
  司法鉴定提交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
  
  1、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2、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3、初次鉴定
  
  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4、补充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补充鉴定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指定原鉴定人进行,也可以指派其他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进行,补充鉴定文书是原鉴定文书的组成部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5、重新鉴定
  
  对重新鉴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与原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重新鉴定仍在原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不能由原鉴定人承办重新鉴定的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2)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6、复核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7、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应当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要求。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在我国司法鉴定的提交程序主要包括委托,受理,初次鉴定,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等几个流程。另外司法鉴定的鉴定类型是比较多的,不同的司法鉴定需要当事人提交的资料都是不一样的。司法鉴定的结果,可以作为法院审判的一项重要依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雇佣人身损害官司要打多久
      民事事案件的审限通常为三到六个月内。但具体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案情来决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


·房产证没办下来怎么立遗嘱?
      房产证没办下来怎么立遗嘱?房产证没办下的情况下,只要能够证明遗嘱人具有产权的,那么写的遗嘱有效,只要将内容说明做详细就可以。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


·健康证异地可以使用吗
      可以的,健康证一般是可以跨市使用的,同省内跨市区都可以使用。办理健康证只对服务对象有利,对于相当部分的工作人员来说,则是既出钱又麻烦而且有失......


·鉴定笔迹会不会不准确?
      鉴定笔迹会不会不准确?鉴定笔迹通常情况下不会不准确,这是委托专业鉴定机构所作出的。《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


·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股权包括哪些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规定包括: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对内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对......


·建筑工程居间费用要多少 ?
      建筑工程居间费用要多少?一、建筑工程居间费用要多少工程项目的分类和种类比较多,细分更是繁杂。自营改增之后,税费混杂更是搞不清楚,听着都有道......


·劳动者工伤鉴定标准十级赔偿多少钱?
      您都知道工伤鉴定分定的级别标准是跟自己拿到的赔偿金挂钩的,所以我们每个人都要去了解工伤鉴定到底分为哪几级,又是如何来申请工伤认定,在申请了认......


·涉嫌抢劫强奸要怎么判刑
      涉嫌抢劫强奸要怎么判刑一、涉嫌抢劫强奸要怎么判刑?犯罪嫌疑人同时构成抢劫罪和强奸罪的,要由法院分别根据所构成的抢劫罪和强奸罪的犯罪情节予以......


·债权债务属于物业交接范围吗
      债权债务属于物业交接范围吗不属于。《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一)竣工总平......


·怎样算分居?
      怎样算分居?怎样算分居??1、分居要具备感情不和、分开居住、不履行夫妻间义务目前法院认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


·征收土地的合法程序是什么?
      随着乡村城镇化的进程越来越快,政府在乡村中所建造的根底工程也会越来越多,这时需求用到土地而要向农人进行征地。征地必需要合法,那么征收土地的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