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法定赡养人的赡养义务有哪些?
一、什么是法定赡养人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二、赡养人的赡养义务有哪些
(一)子女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实践中,以下与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有关的六个问题需要明确:
1、父母无力抚养幼年时的子女的,子女独立后应当履行赡养义务。虽然《民法典》为父母子女间规定了互相扶养的对等的权利义务,但这并不是说这两个权利是必须“等价交换”的,子女不能将父母是否对其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作为自己履行赡养父母义务的前提。因此,子女对老年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得以此为由而解除。
2、因父母的错误行为给子女造成心灵、身体伤害的,子女是否有赡养老年父母的义务。父母在抚养子女过程中,他们的一些一般性错误行为曾给子女造成心灵伤害的,子女成年之后,应当自觉履行赡养老年父母的义务。但是,父母犯有严重伤害子女感情和身心健康的罪行的,原则上丧失了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这些情形包括:父母犯有杀害子女的罪行的,父亲奸污女儿的,父母犯有虐待、遗弃子女罪行的等等。
3、没有经济收入的已嫁女儿有无赡养义务。出嫁女儿本人没有收入的,不能作为拒绝履行赡养老年父母义务的理由。因为她们从事的家务劳动与丈夫谋取生活资料的劳动具有同等价值,其丈夫劳动所得的收入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可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支付赡养费。
4、赡养父母不能以“分家析产”为条件。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受父母有无财产、是否分过家以及分家是否公平的影响。
5、子女怎样分担赡养扶助义务。父母有多个子女的,应当共同承担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每位子女承担义务的多少,应当根据各个子女的生活、经济条件进行协商。子女不能以父母对其年幼时的关心、疼爱程度或者结婚时资助的多少作为砝码来衡量赡养扶助义务的多少。至于赡养扶助父母的方式,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对于不在父母身边的子女,可定期支付一定数额的赡养费;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还应当经常关心、照料父母的生活;当父母由于生病,生活不能自理时,子女除应分担为其治病所需的医药费、手术费、住院费等外,还应承担照顾、护理父母的义务。
6、儿子(女儿)去世后儿媳(女婿)是否有赡养公婆(岳父母)的义务。儿媳(女婿)与公婆(岳父母)的关系是因婚姻而成立的姻亲关系。儿子(女儿)去世后,因儿子(女儿)与媳妇(女婿)的婚姻关系消灭而使得儿媳(女婿)与公婆(岳父母)的姻亲关系亦不复存在。儿媳(女婿)是否承担赡养公婆(岳父母)的义务,我国法律未作明确规定。因此,不能强令儿媳(女婿)承担此项义务。
(二)继子女
继父母和继子女的关系,是因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再婚而形成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根据该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产生以下权利义务关系:
1、继父母有扶养教育继子女的义务;
2、继父母有管教保护未成年继子女的权利义务;
3、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继父母的义务;
4、继父母继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子女赡养父母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如果子女不赡养父母,严重的情况下还会构成遗弃罪,但是我们要注意,很多人总以父母没有抚养自己为由拒绝赡养父母,这种理由是不成立的,同样,继子女对及父母之间也有赡养义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最新婚姻法司法房产的规定是什么?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当今社会中结婚买房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买房这个问题引发出来的问题也很多,比如房子是婚......
·满试用期辞退赔偿标准是什么?
满试用期辞退赔偿标准是什么?试用期与非试用期一样,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
·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
·票据诈骗罪的种类有哪些?
票据诈骗罪的种类有哪些?1、变造票据变造票据是指没有改变票据权限的人非法改变除签章以外记载事项的行为。变造是对真实、有效的票据内容的改变。具体......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奶奶去世有丧假吗?
在当代这个社会,您都清楚的是,我国法律对于劳动者的请假是有规定的,主要都是规定在劳动法中。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不同的用人单位可能对于这个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一、当事人举证第一条?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
·海商法海事诉讼管辖权归谁?
海商法海事诉讼管辖权归谁?像铁矿石、煤炭等大宗货物,一般是走海运,这样成本是最低的。运输公司和贸易公司针对海事运输合同发生纠纷的,经过仲裁无效......
·民事诉讼撤诉程序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撤诉程序是怎样的?一、民事诉讼的相关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打架造成轻伤害是拘役还是管制?
打架造成轻伤害是拘役还是管制?构成轻伤害会如何的判决就要按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判决。1、如果通过法医鉴定做出伤情是轻伤或者重伤,根据《刑法》第二百......
·辽宁盗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生活中,有些犯人会因为经济窘迫或偷盗成瘾进行盗窃。如果我们遇到有人入室盗窃,一定不能和小偷硬抗,而应该及时报警,等待警方处理。刑法对于盗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