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辽宁盗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生活中,有些犯人会因为经济窘迫或偷盗成瘾进行盗窃。如果我们遇到有人入室盗窃,一定不能和小偷硬抗,而应该及时报警,等待警方处理。刑法对于盗窃案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那么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呢?下文对辽宁盗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一、盗窃罪的定义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
  
  二、盗窃罪的量刑标准
  
  量刑幅度
  
  1、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刑法修正案(八)》修订)。
  
  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千元至3千元以上。盗 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 于骗取出口退税、抵 扣税款 的其他发 票,其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量刑即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判处罚金,根据《解释》第7条规定,应当在1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罚分子,应当在1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下同)。
  
  2、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巨大的起点为250份。其他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巨大以外的其他严重情节。
  
  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
  
  ⑴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⑵盗窃金融机构的;
  
  ⑶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⑷累犯;
  
  ⑸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⑹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⑺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⑻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l款之规定,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最刑即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上文我们可以知道犯盗窃罪行为减轻的处徒刑3年或拘役、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在生活中如果遇到被人盗窃一定要即使报警,看到有人盗窃要及时举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增加抚养费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增加抚养费需要准备什么材料1、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劳动仲裁开庭代理人谁都可以吗
      不是,律师、法律工作者、近亲属等才可以接受委托担任代理人。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


·行政处罚的实施程序是什么?
      行政机关对于那些违法公民的行为必须通过处罚来教育,但是仅仅是作出处罚的决定还不足以对公民起到影响而必须通过实际的实施才能够达到预期的目的,但......


·劳动仲裁终审裁决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仲裁终审裁决的规定有哪些?我国对劳动纠纷实行“一裁两审制”,即发生劳动纠纷后,应当现由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


·一、交通事故修车期间误工费谁来赔偿?
      一、交通事故修车期间误工费谁来赔偿?交通事故修车期间误工费是由事故责任方赔偿保险公司代付,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


·经济补偿金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很多时候,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解除了劳动关系之后,一般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这就让有的人认为,只要解除劳动关系就必须要......


·如何举证有利取得子女抚养权?
      如何举证有利取得子女抚养权?1、母方争取抚养权的举证准备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相应地,......


·现在网上被骗多少钱能立案
      现在网上被骗多少钱能立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


·《民事证据规则》的若干规定是什么
      《民事证据规则》的若干规定是什么我国的大三诉讼各自有各自的证据规则,进行不同的诉讼就要按照相应的规则来收集证据、然后进行质证。那么我国关于......


·撞车对方全责怎么处理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


·钱被偷了金额多少才得立案侦查
      钱被偷了金额多少才得立案侦查一、钱被偷了金额多少才得立案侦查根据《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中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