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现实中对方出轨要起诉离婚怎么办

生活中,无论哪一方有出轨行为,其实夫妻双方都是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不过要是出轨的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就有点恶人先告状的味道了。不过此时,只要符合规定条件,法院都是会受理案件的。那现实中对方出轨要起诉离婚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对方出轨如何提起离婚诉讼
  
  1、对方出轨提起离婚诉讼,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具体来说: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5)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
  
  (6)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7)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2、对方出轨提起离婚诉讼,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出轨的事实,具体来说:
  
  (1)“保证书”、“道歉书”等,出轨突然被曝光,对方情急之下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认定对方出轨的关键证据。
  
  (2)如果对方嫖娼,通常有警方介入,警方的笔录可作为证据。
  
  (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
  
  (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5)抓获有超过普通朋友关系的行为举止(如:拥抱、亲吻等),可通过拍照摄像来取得证据。
  
  (6)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来取得证据。
  
  二、对方出轨要起诉离婚怎么办
  
  1、对方出轨起诉离婚要选择适格的法院管辖:
  
  (1)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具体的法院管辖:
  
  ①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离婚管辖的法院是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离婚管辖的法院是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③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离婚管辖的法院是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
  
  2、对方出轨起诉离婚,可一并提起离婚损害赔偿。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所以如果对方出轨,可以申请离婚损害赔偿。
  
  如今,有很多人并不知道一方出轨要起诉离婚怎么办,而往往为了维系婚姻关系选择忍气吞声,但这样不仅没有挽救感情,反而让对方更加的肆无忌惮,其中这样最终的结果还是夫妻解除婚姻关系。而在诉讼离婚的时候,由于对方存在一定的过程,因此具体分割共同财产就可以适当的少分一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如果需要支付扶养费的一方无收入怎么给抚养费?
      一、如果需要支付扶养费的一方无收入怎么给抚养费?如果需要支付扶养费的一方无收入一般给孩子抚养费的方式为: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


·一、一次性工伤待遇赔偿协议怎么写?
      一、一次性工伤待遇赔偿协议怎么写?一次性工伤待遇赔偿协议的范本如下:甲方:性别:出生年月:年月日身份证码:家庭住址:电话:乙......


·年北京汽车票提前几天预售?
      年北京汽车票提前几天预售?2017年北京汽车票提前几天预售?根据客运站的情况来看,平日里的汽车票可以提前5到10天,也有一些城市的预售期会长一些,......


·挪用公款罪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新量刑标准是什么根据贪污贿赂刑事案件最新司法解释,挪用公款罪有以下量刑标准: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购车订单违约金逾期有规定吗
      购车订单违约金逾期有规定吗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2、发生一方违约......


·行贿罪构成四要件是什么
      一、行贿罪构成四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次要客体是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另......


·年最新湖北省恩施州巴东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湖北省恩施州巴东县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恩施州巴东县土地共分为四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信陵镇(西瀼口社区、营沱社区、白土坡社区、大坪社区、......


·法律援助的条件婚姻财产官司适合吗,援助条件有哪些
      法律援助的条件婚姻财产官司适合吗,援助条件有哪些?(一)法律援助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规定:一、......


·怎么认定自首中的自动到案
      怎么认定自首中的自动到案根据自首制度的立法精神与有关司法解释,下列情形也应视为自动投案:1、犯罪嫌疑人向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


·什么情况下借款人可以不还利息
      什么情况下借款人可以不还利息一、什么情况下借款人可以不还利息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有息借款)也可以是无偿(无息借款)的,是否有偿(有息)由借贷双方......


·经济补偿金工伤保险待遇能同时主张吗?
      一、经济补偿金工伤保险待遇能同时主张吗?工伤保险待遇可以与经济补偿金可以同时主张。工伤保险待遇是职工遭受职业伤害,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