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夫妻离婚时除了要分割共同财产之外,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部分,也是需要由夫妻来共同偿还的。那么,离婚协议共同债务要怎么还?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协议共同债务怎么还
  
  一般来说,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满足两个条件:
  
  (一)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二)借款的目的是满足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需要。
  
  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如果借款的目的也是为了满足共同生产、生活的需要,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应当共同清偿。
  
  具体情况分为三种:
  
  (一)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二)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三)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离婚协议的债务分割约定有效吗
  
  离婚协议对债权人没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离婚协议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均有偿还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在有共同债务的情况下,无论夫妻选择怎样的方式离婚,此时都是需要对共同债务的偿还做出约定处理的,否则也不会轻易的允许离婚。至于离婚协议共同债务怎么还,离婚夫妻可以在法律规定内自由协商约定,但这样的约定却是无法对抗债权人的,只是在离婚夫妻内部有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刑事拘留后的结果是什么
      刑事拘留后的结果是什么一、刑事拘留后的结果是什么对于被刑事拘留人,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被拘留的,签发《释放通......


·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最多有几次
      一、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最多有几次?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


·买卖二手房违约金达不成一致怎么办
      在二手房买卖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违约情形,那么您知道二手房买卖的违约情形都有哪些吗?既然一方存在违约行为,那么就要对另一方赔偿违约金,不过......


·以虚假材料骗取工商登记行政处罚是什么?
      以虚假材料骗取工商登记行政处罚是什么?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很多东西都可以在网上能够查询到,我们进入了一个网络化时代,当然随之而来的也有信息的......


·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多久?《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内容不是由用人单位单方面拟定就可以,合同的主体条款需要符合针对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法当中的相关规定。其中对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一些赔......


·被提请批捕的意思是什么?
      一、被提请批捕的意思是什么?提请批捕的意思就是公安机关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且有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一种法律行为......


·起诉离婚需要多久开庭?
      离婚诉讼是我国常见的诉讼种类之一,一般来说人们都想快速结束一段不愉快的婚姻,希望法院可以尽快开庭审理作出生效的判决书。但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


·行政处罚听证陈述的条件是什么
      因为行政处罚是不可能存在所谓的庭审程序的,但同时又为了保证行政处罚相对人享有一定辩护的权利,在行政处罚当中将此过程称之为听证会。主持召开听证......


·要约撤销与撤回的区别
      要约撤销与撤回的区别是什么?一、要约撤回与撤销的定义1、要约的撤回,指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前,要约人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行为。《......


·广告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
      广告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1、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