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刑法修正案八对于受贿有哪些新规定?

受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以权谋私,收受他人的贿赂,向他人索要财物,以此作为为他人办事的条件。刑法中对受贿罪应该承担的刑事责任有具体的规定,那刑法修正案八对于受贿有哪些新规定?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回答这个问题。
  
   一、刑法修正案八对于受贿有哪些新规定?
  在刑法修正案八中,对受贿并没有作出新的规定,受贿罪的刑罚还是按照刑法中所规定的进行。
   二、刑法中关于受贿罪的刑事责任条款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第九十三条
  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第三百九十九条
  司法工作人员询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有前两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现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八十四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金融业务活动中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非国有金融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修正案八对于受贿并没有作出相关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的贿赂,犯了受贿罪,还是按刑法中规定的刑罚进行处罚。受贿根据收受贿赂的数额大小以及情节严重程度,会被处以不同的有期徒刑,索贿比受贿的性质更为恶劣,量刑更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抗辩权行使程序中的限制是?
      抗辩权行使程序中的限制是?我国的法律条文有很多,而这些法律条文都包含着人民的权利与义务。因此我国人民的享受的权利有很多,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人......


·公司扣罚绩效工资去哪了?
      公司扣罚绩效工资去哪了?公司扣法绩效工资的去向需要参考公司的具体制度规定,一般是归公司公有账户所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


·醉驾被拘留多长时间
      醉驾被拘留多长时间1、《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1)、酒后驾驶机动车,记6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1--3个月;(2)、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500元,......


·非法转移财产判多久
      非法转移财产的法院会对转移人进行拘留行政处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3条规定;当事人有以下情形的;1.在法院判决生效之后,出现隐藏、将......


·合同终止后能否主张违约金?有哪些规定
      合同终止后能否主张违约金?有哪些规定一、合同终止的法律效果1、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的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法》第九十七条合同终止后,尚未履行的,......


·可以私自转让土地使用权吗?
      可以私自转让土地使用权吗?不可以。凡是未按照未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私自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受让方的,都属于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依据相关法律......


·我们知道一般房屋其实都是有产权年限的,而这个产权年限都是指的
      我们知道一般房屋其实都是有产权年限的,而这个产权年限都是指的所占用土地的使用年限,对于房子本身来说,只要购买了那么就是一辈子归其所有的。现在......


·著作权保护的主体是什么
      著作权保护的主体是什么第一,著作权保护一般主体,也就是直接的作者,即直接创作作品的人,也就是公民或依法成为著作权的主体。第二,著作权保护由法......


·民事诉讼终审判决可以申诉吗?
      民事诉讼终审判决可以申诉吗?我们通常所说的民事诉讼终审判决指的是法院的二审判决,因为在我国实行的两审终审制,所以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的终审判......


·一、合股公司分家财产分配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一、合股公司分家财产分配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


·写不予批捕申请书有用吗?
      一、写不予批捕申请书有用吗肯定是有用的,但是要把所有案件的经过都要写清楚,这样才能申请成功;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公安机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