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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

如何区分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虽然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在主观上都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在客观上均是利用职务之便;主观上两者都是出于直接故意。但是,它们有很大的区别。那我们该如何区分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呢?具体来说,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有哪些?请看以下内容吧。一、如何区分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为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盈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没有归还的行为。两者有如下区别:(1)主观方面不同。前者只是暂时使用,后者具备非法占有的故意,并没有打算归还。(2)构成犯罪的时限要求不同。前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非营利性的合法使用的,必须非法控制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才构成犯罪;而贪污罪只要非法占有了公物即构成犯罪。(3)在特定情况下的法律后果不同。如挪用公款未超过一万元归个人进行非营利性的合法使用时,超过三个月后在案发前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不认为犯罪;而贪污行为一经实施,即使在案发前全部退赃也不影响其犯罪的构成。(4)刑程度不同。后者要比前者处罚重。二、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有哪些两者的手段、目的都不相同:(1)虽然两者都是特殊的主体,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但贪污是永久地占有,挪用公款却是暂时性地占有;(2)贪污实现了财物权的转移,而挪用并没有转移财物手所有权,只是暂时占有公款,以达到使用和收益的目的;(3)贪污是通过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达到目的的,而挪用公款一般都为擅自私用公款,没有、也不必要采用贪污所实施的手段。(4)虽然两罪同属“贪污受贿罪”这类大罪里,但由于这两个罪的社会危害程度不一样,所以贪污罪的最高刑可判死刑,而挪用公款罪的最高刑是无期徒刑。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我们应该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利用职务上主管、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而攫取公共财物的,就可构成贪污罪。在同时构成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时候,需要对行为人进行数罪并罚,这个时候的责任就会比构成单罪的责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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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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