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工伤鉴定个人申请要怎么办?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到身体伤害,提出工伤鉴定的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使职工个人,但在具体实际中,有少数用人单位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淡薄,既没有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这种情况下,只能由职工个人办理工伤鉴定申请,那么,工伤鉴定个人申请应该怎么办呢?
  
  一、个人工伤认定申请书范本
  
  个人工伤认定申请书
  
  申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民族×,籍贯,住×××市×××街,身份证号码:×××,是××公司职工。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任××职务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时间)受伤为工伤。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是×××公司职工,于××××年××月被进入该公司,在××岗位工作。在××年××月××日上班时间,发生××工作事故,致使申请人××部位受到严重伤害。申请人受伤后,在××市××医院治疗,诊断为××,现已住院治疗××个月,花费医药费××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条的规定,申请人的受伤属于工伤,鉴于被申请人为主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
  
  此致
  
  敬礼
  
  ××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签字):××
  
  ××××年××月×× 日
  
  二、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同时,职工应提前做好其他准备工作,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证明等资料,提交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查资料完整的,应及时受理,发现资料不完整的,要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充的材料内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堕胎能成为离婚的理由吗
      中国实行计划生育,并且堕胎在中国是合法的,因此很多时候,堕胎成为了您的选择,但是很多人也以堕胎为理由离婚,那堕胎能成为离婚的理由吗?除了堕胎......


·征地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征地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一、征地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征地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是当事人知道征地的行政决定后的6个月,我国法律规定......


·商业车险险种包括哪些?
      商业车险险种包括哪些?一、概述汽车保险总共分为基本险种和附加险种两个大类别,这里要注意的是,附加险不可独立投保。其中基本险种又分为交强险和......


·不允许结婚的疾病都包括哪些
      我国《婚姻法》中明确规定了,若申请结婚登记的一方患有不适宜结婚的疾病,那这种情况下是不允许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但对于很多人而言其实并不......


·员工没有劳动合同可以申请仲裁吗?
      员工没有劳动合同可以申请仲裁吗没有合同申请仲裁的话,可能给日后维权的举证带来不便,可以工作期间注意收集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申请劳动仲裁。没有......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贩卖冰毒多少死刑?
      有的人为了高额的金钱诱惑,铤而走险,从事贩毒、走私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这些犯罪行为给无数年轻人带来了巨大伤害,不但遭受财产损失,让朋友失望、......


·银行非法集资认定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般我们去银行办理业务,银行的工作人员会推荐他们的理财产品给我们,如果这个银行参与非法集资,我们就有可能一不小心掉进非法集资的陷阱里。其实,......


·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率是多少
      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率是多少?在我国,有很多外国企业的分支机构,它们的管理权是在外国,在企业分类上被归于非居民企业。针对这样的非居民企业......


·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和撤销的情形有什么不同?
      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和撤销的情形有什么不同?(一)提出请求的当事人不同有权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当事人可以是仲裁案件中的任何一方当事人,不论其是仲裁......


·关于故意犯罪形态包括了哪些
      关于故意犯罪形态包括了哪些一、关于故意犯罪形态包括了哪些故意犯罪形态分为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和犯罪既遂。1、犯罪预备:指为了犯......


·绑架罪如何获得谅解?绑架罪可以判缓刑吗?
      绑架罪如何获得谅解?绑架罪可以判缓刑吗?  一、绑架罪如何获得谅解?  积极赔偿主动认错可以争取获得绑架罪受害者谅解的机会。  谅解书毫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