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不允许结婚的疾病都包括哪些

我国《婚姻法》中明确规定了,若申请结婚登记的一方患有不适宜结婚的疾病,那这种情况下是不允许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但对于很多人而言其实并不是很清楚究竟这个不允许结婚的疾病都包括了哪些?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你具体答案。
  一、不允许结婚的疾病都包括哪些
  我国《婚姻法》规定:“患麻疯病未经治愈或其他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的人禁止结婚。”其他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婚姻法并未一一列举。我国婚姻法禁止结婚的疾病两种:1、患麻风病尚未治愈者的人不得结婚;2、患其它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1)未经治愈的麻风病和严重的红斑狼疮患者禁止结婚。(2)无法矫正的先天性生殖器官畸形,不能正常进行性生活的人不宜结婚。(3)严重的遗传性疾病(如肌紧张、克汀病等)患者不宜结婚。(4)患遗传性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癫痫等未经治愈者、不能结婚。(5)梅毒、淋病等性病患者,苦未彻底治愈者,不宜结婚。(6)严重的智力落后患者,如严重呆傻等不宜结婚。
  二、精神病患者可以结婚吗
  结婚属于当事人设立民事权利义务的民事行为,男女双方必须具备充分的民事行为能力。故完全丧失辨认自己行为的能力的重型精神病人,不能结婚。至于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能否结婚的问题比较复杂,从尊重、保护精神病人权益角度考虑,如果当事人基本上能够判断结婚的法律意义并能正确表达意愿,其监护人亦同意的,应准予结婚,反之则不应准许。对于精神病患者,法律仅限于禁止未治愈者结婚。精神病患者因为没有正常的认识能力,也没有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不能履行婚后应尽的义务,在未治愈前也是不能结婚的。精神病的种类很多,一般都不能结婚,但对某些轻度的、间隙性精神失常者,只要对方完全了解病情并双方自愿,应允许结婚。因为生理缺陷而不能性交,未经治愈也不应结婚。若双方均有生理缺陷,仍要求结婚,相互可以依靠,那么可作为例外准予结婚。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一般公民在患有传染性疾病或者精神方面的疾病时,往往都是不允许结婚的。而很多人在结婚之后才发现对方患有不以结婚的疾病,这种情况下也是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而为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建议在结婚登记之前可以先做一个婚前体检。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婚内一方出轨离婚小孩归谁抚养
      婚内一方出轨离婚小孩归谁抚养一般来说,一方出轨对孩子抚养权影响不是很大。法官判决孩子抚养权是以有利于子女的成长为原则。在实践审理中,孩子的......


·其实我们在生活当中的每一次消费
      其实我们在生活当中的每一次消费,都是通过这种消费给自己获得的心灵上的满足和快乐是没有办法替代的,花钱找罪受的这种事情是谁都不愿意遇见的,就不......


·一方重婚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
      一、一方重婚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1、双方协商决定。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


·农村宅基地确权什么时候结束?
      一、农村宅基地确权什么时候结束?国家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提出2020年底基本完成宅基地和集体......


·职务侵占罪可以自诉吗?
      自诉案件一般是指那种由受害人自己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的案件,而与之相对的则就是公诉案件,往往是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诉讼,然后依法追究......


·一、重婚罪的追诉主体是谁?
      一、重婚罪的追诉主体是谁?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重婚罪的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被害人向公安机关......


·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的标准是什么?
      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的标准是什么?三大诉讼中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法律依据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商标权侵权行为的举证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商标权侵权行为的举证责任是怎么规定的一、商标权侵权行为的举证责任是怎么规定的?根据“谁主张、该举证”的原则,商标侵权的举证责任在原告。如果......


·上海去办工伤认定后要多久有结果?
      受工伤之后,如果想到得到工伤赔偿就必须进行工伤鉴定,依据工伤鉴定报告获得赔偿。不过,每个地区工伤鉴定的政策都有所不同,处理时间也会有些不同。......


·遗赠扶养协议用不用保留预留份
      遗赠扶养协议用不用保留预留份一、遗赠扶养协议用不用保留预留份不需要进行保留。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其目的在于使那些没有法定赡养义务人或虽有法......


·分公司能够作为合同的签约主体吗?
      分公司能够作为合同的签约主体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