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法律援助有哪些

法律援助有哪些适用对象?
  
  我国针对经济贫困以及其他特殊原因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由政府倡导组织的无偿性法律帮助,组织成员都是自愿为他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为他人提供咨询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很多人想知道法律援助有哪些适用对象?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法律援助有哪些适用对象?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申请法律援助:
  
  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帮助;
  
  2、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由各地参照当地政府部门的规定执行)。
  
  (二)盲、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其他残疾人、老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聘请辩护律师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三)刑事案件中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指定律师辩护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四)经审查批准的法律援助申请人或符合条件、接受人民法院指定的刑事被告人、嫌疑人为受援人。在法律援助过程中,受援人可以了解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活动的进展情况;受援人有事实证明法律援助承办人员未适当履行职责的,可以要求更换承办人。
  
  (五)受援人因所需援助案件或事项的解决而获得较大利益时,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支付服务费用。
  
  二、法律援助条件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7、因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8、因家庭暴力、虐待、重婚等,受害人要求离婚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9、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10、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11、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12、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提供法律援助。
  
  13、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下列案件或事项,法律援助中心不予提供法律援助,包括:
  
  1、因申请人的过错责任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而引起的民事诉讼或刑事自诉案件。
  
  2、因申请人过错而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3、申请人提供不出涉讼案件的有关证据而且无法调查取证的案件。
  
  4、可由行政机关处理而不需通过诉讼程序的事务。
  
  5、案情及法律程序简单,通常无须聘请法律服务人员代理的案件。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公民享受法律保护的权利越来越制度化,法律援助是一种便民服务,是没有经济能力或者残障人士的绿色法律通道。法律援助的条件有很多种,使用范围广。法律援助有哪些适用对象?适用对象有很多,没有经济能力支付法律费用和国外人士委托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律师见证书的要求
      律师见证书,是指律师应当事人的请求,依法对自己亲身所见的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律师见证业务是近几年来......


·故意犯罪中的犯罪形态有哪些?
      在犯罪中涉及到故意犯罪和无意犯罪。也就是说有的人是经过策划的有意的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有些人是在无心的情况下对他人造成伤害。所以在法律中是怎么......


·在我国要办离婚诉讼去哪开分居证明?
      在我国要办离婚诉讼去哪开分居证明?民法典规定2年分居时间可以解除婚姻关系只是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参照。分居不必开什么证明。如果夫妻双方确实分别居......


·提商标无效法条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提商标无效法条的详细规定是什么一、提商标无效法条的详细规定是什么?(一)注册商标有明显瑕疵1、违反《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违反《商标法》第......


·如果没有交强险商业险怎么赔偿的?
      随着现在社会不断的发展,车辆也越来越多了,车主对于车辆的保险意识也越来越强了,但是有的车主为了节约成本,只买商业保险不买交强险,那么如果没有......


·嫌疑人盗窃金额达到多少立刑事案件
      一、嫌疑人盗窃金额达到多少立刑事案件?盗窃金额达到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立为刑事案件。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


·离婚后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时夫妻另一方需支付补偿金吗?
      离婚后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时夫妻另一方需支付补偿金吗?离婚后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时夫妻另一方不需要支付补偿金,因为此时已经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对......


·公司转让借款该怎么追回
      公司转让借款该怎么追回<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


·公司待岗多久可以辞退?
      公司待岗多久可以辞退?公司可以辞退持续待岗6个月的职员,一般来说只有在公司裁员时才会出现待岗职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


·起诉离婚要具备的条件
      起诉离婚要具备的条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


·发现被诈赌报警怎么处理
      视具体情况而定。诈骗的本质在于,采用虚构的事实使被害人陷入认识错误而自愿交付财产,炸赌属于诈骗行为。如果诈骗数额达到三千元的,构成诈骗罪,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