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法律行为包括哪些 一、无效法律行为包括哪些? (一)
一、无效法律行为包括哪些?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 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 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七)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二、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含义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其含义是:
1、自始无效。无效民事行为之无效,自行为开始起发生,该行为之意思,从开始起就不被法律所认可;
2、当然无效。即无效民事行为,无需任何人主张,也不待法院或仲裁机构宣告,即无效。该行为无效不以主张、确认和宣告为要件;
3、意思无效。无效民事行为之无效,是指当事人意思不发生效力,而不是说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三、哪些情况下无效行为不可撤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三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3、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无效法律行为当然是针对一些违法乱纪的活动、无民事行为能力、违反国家规定的一些特定事情来说的。无效法律行为至始至终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比如即使您在签订合同以后,拿着合同打官司,也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合同本身就不具备法律效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单位有什么情况算违法辞退
单位有什么情况算违法辞退一、单位有什么情况算违法辞退辞退员工中经常出问题的基本都是不正确的甚至是违法的辞退。比如,试用期可以随便辞退员工......
·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土地共分为三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新市镇。补偿标准:耕地:33200元/亩;菜地:20元/亩;果园:......
·审查起诉阶段重新决定逮捕是否可以?
一、审查起诉阶段重新决定逮捕是否可以?人民检察院直接决定逮捕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形:一是公安机关没有采取逮捕措施,在移送审查起诉后人民......
·儿媳或女婿能继承遗产吗?
儿媳或女婿能继承遗产吗?儿媳和女婿不是公婆或岳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一般不享有继承权,但是,根据《继承法》第12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
·侦查阶段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吗?
自古以来到现在也是,坦白从宽。这个是非常受用的,其实有些犯罪分子非常的聪明,他们知道自己肯定是逃脱不了了,所以往往会在国家机关搜集证据时如实......
·一、离婚后彩礼退还条件都?
一、离婚后彩礼退还条件都有哪些最高院婚姻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
·一、男人离婚争财产是合理的吗?
一、男人离婚争财产是合理的吗?在女方有过错的前提下男方是可以争夺财产的。一方少分或不分的情况只有在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
·土地使用证是什么,概念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是什么,概念是什么?土地使用证的概念是: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