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女性抚养能力不够怎么争取抚养权?

离婚时会产生纠纷的除分割财产外,还有子女的归属。即使达到足够年龄的子女表示愿意,离婚女性抚养能力不足也不一定能进行抚养。部分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要看其他方面的能力。如何使抚养权的判定偏向自己?以下就由的我们为您介绍。
  
  
  一、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条件: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二)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三)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四)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五)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六)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
  
  (七)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母亲生活的。
  
  二判由男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一)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二)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三)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四)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五)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六)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七)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的;
  
  (八)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父亲生活的。
  
  二、女方争取抚养权所需材料:
  
  (一)小孩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小孩未满两周岁;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三)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四)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五)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六)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七)子女随外祖姆单独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八)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母亲生活的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九)女方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三、法院判决时考虑的问题: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会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哪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
  
  夫妻生育两个孩子的,一般情况下一方取得一个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若当事人一方想同时取得两个孩子的抚养权,自己应该有比对方更适合孩子健康成长的条件,并且对方存在以上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这样才可能同时取得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判决结果会影响孩子的一生,法院会从多个角度考虑孩子跟哪方一起生活,比如孩子的意愿,父母双方的道德、经济情况和健康状况。年龄过小的孩子一般会判给母亲,有长辈的家庭还会把他们也纳入考虑范围内。作为离婚女性抚养能力和条件不是太足够但也想拿到孩子抚养权的当事人可以来咨询律师,一定会尽力帮助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婚损害赔偿的过错情形包括哪些
      离婚损害赔偿的过错情形包括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过失犯罪的情形有哪些?
      过失犯罪的情形有哪些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在过失的心理状态下实施的犯罪,是犯罪构成要件中主观方面的一种心理状态。那么根据刑法规定,过失犯罪的情形......


·《典当行管理办法》内容是什么?
      《典当行管理办法》内容是什么?典当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典当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典当业规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制定......


·工商变更法人需要什么资料?
      工商变更法人需要什么资料?一、工商变更法人需要的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


·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后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后辞退员工怎么赔偿?一、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后辞退员工怎么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


·减刑假释最新规定对罪犯是什么?
      法治社会能体现出一个国家的发展程度,法制化越高越能让一个国家趋于稳定,人民生活幸福。在法治社会中我们知道如果触犯法律,做出违法犯罪的行为就会......


·一、婚外恋做人流属于重婚罪吗?
      一、婚外恋做人流属于重婚罪吗?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


·云南省旅游新规是怎样的?
      云南省旅游新规是怎样的?旅游是许多人在工作生活之余放松休闲的重要方式,而我国云南省是旅游大省,许多游客旅游的首选地就是云南。不过,长期以来......


·两个人私下签的借条能起诉吗
      两个人私下签的借条能起诉吗可以的,只要借条的签订完整、合法,私人之间的借条可以用于诉讼。满足诉讼需要的借条需要包含以下内容:1.凭证名称:借条......


·暂予监外执行的批准决定机关有哪些
      暂予监外执行的批准决定机关有哪些(一)在交付执行前,由人民法院决定;(二)在监狱服刑的,由监狱审查同意后提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三)在看守所......


·离婚房产分割打官司规定是什么?
      离婚财产的分割是很多离婚夫妻需要去解决的问题,并且在解决的时候很难顺利的解决,主要原因是财产分割的不公平或者不是共同财产一方不愿意分割,在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