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工伤鉴定专家专业内容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工伤鉴定需要到专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才有效,有了工伤鉴定意见才可以进行后期的索赔等工作,那么工伤鉴定机构的组成人员都有哪些呢,工伤鉴定专家专业的内容是什么呢?接下来本文就将为您介绍一下工伤鉴定专家专业的相关内容。
  
  工伤鉴定专家专业相关法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建立专家库。专家库由具备下列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学、科研机构并担任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务3年以上。符合前款第1项规定条件并具备高级技术任职资格的法医可以受聘进入专家库。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依照本条例规定聘请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医进入专家库,可以不受行政区域的限制。
  二、相关法规解读
  本条是关于建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和专家库组成人员条件的规定。本条例与国务院1987年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相比,其中一项重要改革就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体制和机制的改革。原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在医疗事故鉴定体制问题上规定按行政区设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委员会成员由卫生行政部门提名,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办事机构设在卫生行政部门内,由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兼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性工作。条例总结全国各地多年来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经验,结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特点、性质和作用,以最大限度的保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为原则,将过去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体制,改革、完善成现在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制度,并将原由卫生行政部门承办的医疗事故技术鉴足委员会事务性工作,改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负责。医学会是一个独立存在的医学专业性社会团体法人,与任何机关和组织都不存在管理上的、经济上的、责任上的必然联系和利害关系,体现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专业性、中介性。从鉴定委员会到鉴定专家库,从卫生行政部门到医学会组织,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名称的变更和办事机构的迁移,而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在体制和机制上的—个重大的变革。“鉴定专家库”与“鉴定委员会”最突出的区别是通过医学会建立鉴定专家库,在体制上剔除过去“鉴定委员会”的行政色彩,它不再是由政府部门提名,政府审核批准,在政府部门内办公的,“不行政也行政”的鉴定组织,而成为一个独具特色,独立存在,具有中介性质的医学专业的技术鉴定组织形式。另一方面,专家库是一个庞大的、由高级的医学及相关学科的专家聚集而成的智囊团和储备库,不再是少数固定成员的组织形式,鉴定组成员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处于不确定状态,能够更好的保证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在程序上做到公正与公开。本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具有建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的责任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条例赋予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一项特殊职能,也是其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医学会要承担起这项工作,首先必须依法建立“适应鉴定工作需要的鉴定专家库”。否则无法开展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以上我们就知道了工伤鉴定专家专业的相关知识,它是由特定的人员组成的,有着严格的专业知识要求和严格的职业规范,还有特定的专家库,工伤鉴定专家不像我们表面认识的那样类似于医生一样,为保护工伤人员的利益,他们也需要具备高尚的职业素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房屋买卖合同主体变更有哪些法律效力?主体有哪些?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有时候当事人可能会因为生活中债务债权问题需要转让房屋的债务或者债权。这时候就涉及到房屋买卖合同主体变更的法律问题,当我......


·婚姻无效与离婚之间有没有区别
      在生活当中,像离婚和无效婚姻这些事情,都在我国的民法典当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其实有一部分人容易把一些意思相近的词汇进行混淆,有些人可能会认为无......


·减刑需要符合的条件包括什么
      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行刑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


·企业要增加注册资本的流程是什么?
      企业要增加注册资本的流程是什么?1、去工商领取变更申请表,填写注册资金变更相关栏目2、将增资款打入你的基本账户,请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验资报......


·欠工程款不给怎么办
      欠工程款不给怎么办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遇到一些建设施工企业拖欠工程款项的问题,而“欠工程款不给怎么办”已成为广大承包单位面对的一大难题。目前......


·他项权证期满法院查封房产可以吗
      每一个家庭都经历过置业的过程,买房结婚,结婚的前提必须现有一个房子。可见,房对于中国人来说非常的重要。贷款是很多人的第一选择,但是贷款买房,......


·房屋被查封导致买卖合同无法履行,房屋溢价损失该由谁来承担?
      卖方多次承诺能够尽快解决查封事宜,并在买方尚未支付约定首付款的情况下就交付房屋钥匙、让买方装修房屋来表示自己的真诚。卖方应对损失的扩大承担主......


·已经财产保全房屋拆迁款怎么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灭失或者毁损的,查封、扣押、冻结的......


·盗窃可以取保候审吗
      在我国的审判过程当中,在不同的阶段会对应着不同的比较缓和的处理方式,其中取保候审就是一种。在案件没有判决之前,或者是初步进行了判决的时候,当......


·计件公司里是否包含了加班工资?
      计件公司里是否包含了加班工资?一、计件公司里是否包含了加班工资?计件公司里是不包含加班工资的,也就是说员工只要在完成基本工作的基础上还额......


·怎么确定停工留薪期
      怎么确定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