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计件公司里是否包含了加班工资?

计件公司里是否包含了加班工资?
  
  一、计件公司里是否包含了加班工资?
  
  计件公司里是不包含加班工资的,也就是说员工只要在完成基本工作的基础上还额外完成了更多任务的话,公司还必须另外支付相应的加班费用给员工,总之,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一般计件工资算法:
  
  1、周一到五每天超过定额的部份按1.5倍计算,即计件里已含有加班费。
  
  2、周六、日不计定额,按完成计件量的计件工资乘以2倍计算,即不超定额部份也是两倍。
  
  3、法定节假日也不设定额,按所以完成计件量的计件工资3倍计算。
  
  计件工资是指按照合格产品的数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位来计算的工资。它不直接用劳动时间来计量劳动报酬,而是用一定时间内的劳动成果来计算劳动报酬。
  
  按照工人所完成的产品数量或作业量支付的工资。计件工资是由计时工资转化而来的,是变相的计时工资。例如:在实行计时工资时,工人的日工资额为3元,每日的产量为10件;而在实行计件工资时,计件单价是按照日工资额除以日产量来确定的,即3元÷10=0.3元。
  
  工资形式的差别,并不改变工资的本质。计件工资和计时工资的本质是相同的,它们都是劳动力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式。
  
  计件工资可分个人计件工资和集体计件工资。个人计件工资适用于个人能单独操作而且能够制定个人劳动定额的工种;集体计件工资适用于工艺过程要求集体完成,不能直接计算个人完成合格产品的数量的工种。
  
  二、形式
  
  计件工资具体有以下几种形式:
  
  1、直接计件工资。计件工人按完成合格产品的数量和计件单价来支付工资;
  
  2、间接计件工资。按工人所服务的计件工人的工作成绩或所服务单位的工作成绩来计算支付工资;
  
  3、有限计件工资。对实行计件工资的工人规定其超额工资不得超过本人标准工资总额的一定百分比;
  
  4、无限计件工资。对实行计件工资的工人超额工资不加限制;
  
  5、累进计件工资。工人完成定额的部分按同一计件单价计算工资,超过定额的部分,则按累进递增的单价计算工资;
  
  6、计件奖励工资。产品数量或质量达到某一水平就给予一定奖励;
  
  7、包工工资。把一定质量要求的产品、预先规定完成的期限和工资额包给个人或集体,按要求完成即支付工资。
  
  三、计算方法
  
  计件工资计算的主要依据是计件单价,即工人完成每一件产品的工资额。一般按各该等级工人的日(小时)工资率除日(小时)产量来确定,计算公式如下:
  
  计件单价=某等级工人的日(小时)工资标准÷日(小时)产量定额
  
  若按工时定额计算计件单价,计算公式为:
  
  计件单价=某等级工人的日(小时)工资标准×单位产品的工时定额
  
  以件数为单位来计算工资的公司通常会要求员工在工作越多的情况下会相应支付更多的酬劳,但这不意味着单位就因此可以逃避员工额外工作后所应当得到的加班费用了,只要是在基础工作之外的任务被完成之后都应该给劳动者加班工资而不算在计件工资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检察院自侦案件的退查次数是几次?
      检察院自侦案件的退查次数是几次?检察院自侦案件的退查次数是两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


·(一)新婚姻法,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一)新婚姻法,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


·商标权转让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商标权转让一般都需要进行公证,
      商标权转让公证需要哪些资料商标权转让一般都需要进行公证,把合同好好的签定,讲清楚付款的时间,还有类似商标的全部转让,只要双方都配合,很快就......


·工程质量监理方法都有哪些?
      工程质量监理方法都有哪些?工程质量监理结果是确定工程质量是否合理的一个重要依据。我国的法律文件中对工程质量监理方法有明确规定。工程质量监理......


·在我国醉酒驾驶从重情节包括哪些?
      在我国醉酒驾驶从重情节包括哪些?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一)造成交通事故......


·租房备案网签后要交税吗?
      租房备案网签后要交税吗租房网签备案后,就要交租房税了。租房备案一方面是为了规范租房市场的交易和安全;另一方面,因为租房的双方产生了经济交易,所......


·国企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民事主体在获得土地的使用权之后,并且已经办理了土地的使用证的情形之下,是可以按照既定的规定,将土地的使用权进行转让的,但是转让必须要遵守既定......


·哪些属于可继承的遗产?
      哪些属于可继承的遗产?在实践中,公民死后,并不是其所有的财产都可以继承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


·二手房过户费用明细
      二手房买卖的一项重要的事情就是房产过户,只有经历了过户行为,该房产权属才能明确。同时,该二手房买卖行为也才算完毕。您最想了解的一个问题就是二......


·买卖合同纠纷应该怎么样应诉?
      在买卖合同发生争议后,如果协商失败,合同一方通常选择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作为合同的另一方,作为被告,在收到法院的回应通知后如何处理?根据诉讼实践......


·故意伤害罪重伤判几年 有自首情节要判多久
      在对故意伤害犯罪定罪的时候,要求给对方人身造成的损害至少是轻伤,如果仅仅是轻微伤的话,那就不会认定为犯罪。而在之后量刑处罚,就要看实际的损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