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
一、什么叫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
(一)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概念
过失投毒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中毒,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二)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
2、犯罪客观方面
行为人过失引起中毒,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只有发生法定严重后果,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才能构成本罪。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
4、犯罪主观方面
表现为过失,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引起中毒,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或者对这种严重后果应当预见,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严重的中毒事故。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
二、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与投放危险物质罪有何不同
1、犯罪主观方面区别: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故意犯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是过失犯罪。
2、犯罪客观方面区别: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在客观上以造成法定的严重后果作为构成犯罪的必备要件,未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的,不构成犯罪。投放危险物质罪只要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投毒行为,不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都作犯罪处理。
3、犯罪完成形态区别:投放危险物质罪有既遂、未遂之分,过失投毒罪是过失犯罪,不存在犯罪未遂。
4、犯罪主体区别:投放危险物质罪年满14周岁即可构成,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年满16周岁才负刑事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成立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构成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以造成严重后果为限,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不犯本罪;其次,本罪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没有达到前述严重后果的,同样不犯本罪;最后,行为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过失,故意不可能犯本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场内昏倒因疲劳过度算不算工伤
场内昏倒因疲劳过度算不算工伤职工上班期间晕倒不是工伤。职工上班期间晕倒,并非遭受事故伤害所致的,也并非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不......
·故意毁坏财物与民事赔偿责任有关系吗?
故意毁坏财物与民事赔偿责任有关系吗?故意毁坏财物与民事赔偿责任没有关系,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
·一、根据刑法规定女方出轨算重婚罪?
一、根据刑法规定女方出轨算重婚罪?根据刑法规定女方出轨不一定算重婚罪,如果是偶尔出轨,不能定为重婚罪。如果他们在公开场合表明或以夫妻名义相称......
·物业费应由出租方还是承租方支付
物业费应由出租方还是承租方支付承租人的义务仅限于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因而只具有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没有支付物业管理费的义务。支付物业管理......
·遗嘱继承房产加名字可以吗
遗嘱继承房产加名字可以吗可以的。在办理财产过户之后进行添加名字即可,具体过户程序如下:(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
·开发商延迟交房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购房合同一旦签订生效,那么当事人就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内容来履行自己的义务。此时作为开发商,就要在约定好的时间内向购房者交房。不过现实中却经常......
·有效的劳动合同要符合什么条件
工作是生活的一部分,所以,劳动合同在我们的人生中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一方面,而签订的合同是否能生效就是另一个问题了。只有......
·和神经病离婚财产分割应该怎样办理?
和神经病离婚财产分割应该怎样办理? 一、和神经病离婚财产分割应该怎样办理 还是应该平均分割,特殊情况在精神病人在离婚诉讼中均属于一方......
·合肥市司法鉴定中心
距离全国人大常委会实施《关于司法鉴定管理决定》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随着国家对鉴定越来越重视,合肥市的司法鉴定队伍发展十分迅猛。在现在的很多诉......
·工程合同的质保金是什么?
工程合同的质保金是什么意思,质保金的主要功能有的工程合同中会出现质保金的条款,但是很多当事人不清楚质保金是什么意思,对此不了解。就因此发生分歧......
·案件退回侦查几天退回到检察院?
一、案件退回侦查几天退回到检察院案件退回侦查,一般最多是一个月退回到检察院的。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