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根据刑法规定女方出轨算重婚罪?

一、根据刑法规定女方出轨算重婚罪?
  
  根据刑法规定女方出轨不一定算重婚罪,如果是偶尔出轨,不能定为重婚罪。如果他们在公开场合表明或以夫妻名义相称,即涉嫌重婚,注意取证。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分则条文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对于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属于刑事处罚。对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也是触犯刑法的。也就是说,对于那些情愿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
  
  二、重婚罪类型:
  
  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在当代社会如果遇到自己的配偶出轨的这种情况的话,一定要注意曲折,因为很有可能他们就会构成重婚罪,那么在离婚诉讼过程当中分割财产这一块也是可以对自己有帮助的,当然这一切都是建立有充足的证据的前提之下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买卖不破租赁优先购买权的规定是什么?
      一、买卖不破租赁优先购买权的规定是什么?《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要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


·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规定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规定是什么?按照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情形可以包括以下一些:1、仅造成当事人轻微伤的交通事故,轻微伤依据《人体轻微......


·夫妻分居期间一方的信用卡债务算双方债务吗
      夫妻分居期间一方的信用卡债务算双方债务吗?夫妻分居期间一方的信用卡债务不算双方债务,因为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


·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
      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


·如何办理离婚财产公证书
      ?离婚手续的办理,是一定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的,我们可以采取协商分割的方式,也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如果是协商分割财产,是可以进行离婚财产公......


·怀孕派遣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怀孕派遣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为了保障妇女的劳动权利,法律明文规定了对女性劳动权利的保护,特别是针对女职工生理机能的变化,在女职......


·公司交社保会从工资里扣吗?
      公司交社保会从工资里扣吗?社会保险是单位交一部分,职工自己交一部分的,扣工资的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1、单位是必须要给员工缴纳社保的。这是单......


·中国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法律依据应如何理解?
      在当前高速发展的经济活动中,公司具备法人人格,同样也可依法在特定情况下对公司人格予以否认。我国也制订了新《公司法》,完整确立了公司人格否认制......


·企业借款签订无偿合同范本内容有什么?
      企业借款签订无偿合同范本内容有什么?一、企业借款签订无偿合同范本内容有什么?公司借款协议书范本甲方(出借人):住所:乙方(借款人):住......


·哪些行为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哪些行为构成商标侵权行为您好,商标侵权行为包括:首先,是《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


·订立遗嘱有什么好处
      订立遗嘱有什么好处1、实现真实意愿未订立遗嘱,遗产将按法定继承办理,原则上由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在内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等额分配,难以体现被继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