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什么叫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刑罚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由于各种人为因素,例如机动车驾驶人超速行驶或疲劳驾驶等等。此时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才能判断是否会构成交通肇事罪。毕竟我国对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与对交通肇事罪的处罚是不同的。那到底交通肇事罪刑罚是怎样的?下文中我们为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叫交通肇事罪
  
  (一)交通肇事罪的法律概念。
  
  所谓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二)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交通运输,是指与一定的交通工具与交通设备相联系的铁路、公路、水上及空中交通运输。
  
  2、本罪在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该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行为人在违反规章制度上可能是明知故犯,如酒后驾车、强行超车、超速行驶等,但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应当预见而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了严重后果。
  
  二、交通肇事罪刑罚是怎样的
  
  我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实际生活中,虽然人为导致的交通事故经常发生,但并不是所有的事故责任人都会构成交通肇事罪而受到刑事责罚。要准确认定交通肇事罪主要是从构成该罪的四个犯罪要件着手,只有四个要件全部具备,交通肇事罪才成立。而交通肇事罪刑罚,虽然《刑法》中有明确的量刑标准规定,但实际的处罚还是要结合不同的犯罪情节才能确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手时如何分割?
      解除同居关系时,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根据自愿的原则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


·交警无法认定交通责任怎么办
      交警无法认定交通责任怎么办(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无法认定责任的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于机动车一方规定的是过错推定责任,在该类交通事故发......


·民间借贷是何种法律关系 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民间借贷是何种法律关系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民间借贷是何种法律关系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


·哪几种情况不能辞退员工
      哪几种情况不能辞退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之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裁减:(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


·合同构成要件包括有哪些
      合同构成要件包括有哪些(一)、合同成立要件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即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根本要件。凡意思表示不一致,即虽经协议但未达合意者,......


·民法总则中见义勇为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中见义勇为的规定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见义勇为是我国的一个传统美德,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离婚后房屋过户怎么办理
      离婚以后,财产关系相对确定下来,取得房产而非房产登记人的一方需要办理房屋过户,这就涉及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离婚后房屋过户怎么办理。为了使......


·关联企业涉税往来有哪些
      关联企业涉税往来有哪些规定?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之间独有的规定来进行,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进行其他商业......


·合同变更的三种情形是什么?
      合同变更的三种情形是什么?1,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有的合同是为当事人一方的利益而设立的;也有一些合同的某些条款是专为当事人......


·工伤认定可以做假吗
      不可以。伤残鉴定属于司法鉴定的一种,是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不能造假。伤残鉴定主要看伤者是否存在伤残、功能障碍和对医疗与日常生......


·什么是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什么是继承法的基本原则?一、什么是继承法的基本原则?《继承法》会随着明年初《民法典》的实行而失效,故此直接看一下《民法典》之中关于遗产继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