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法总则回复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吗

民法总则回复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吗?
  
  民法总则是我国法律史上一个里程碑式的文件,对民事活动作了相关的规定。诉讼时效规定了被害者需要在规定的时期内提起诉讼,否则对方就会获得抗辩权。那么,民法总则回复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吗?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材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民法总则回复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吗?
  
  在我国,只有债权请求权与继承权回复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民法总则》将普通短期诉讼时效期间规定为三年。
  
  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是可变期间(可中断、中止、延长)。短期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最长的时效期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义务人获得抗辩权,保护新形成的法律关系。
  
  二、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
  
  1、《民法总则》规定,下列四种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
  
  (2)登记的物权人请求返还财产;
  
  (3)请求支付赡养费、抚养费或扶养费;
  
  (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2、《诉讼时效规定》第1条规定,下列三种债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3、《公司法解释三》第20条规定,下列三种债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1)公司请求瑕疵出资股东缴付出资的债权;
  
  (2)公司的债权人请求公司的瑕疵出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责任的债权;
  
  (3)公司的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公司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责任的债权。
  
  4、《环境侵权解释》第17条规定的三种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被侵权人提起诉讼,请求污染者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的,不受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时效期间的限制。
  
  综上可知,民法总则回复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为三年。需要明确的是,在我国,诉讼时效只适用于请求权,不适用于支配权、抗辩权等。此外,并不是所有的请求权都适用于诉讼时效,民法总则、诉讼时效规定等都对此作了相关的说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车祸误工费保险公司怎么赔付
      车祸误工费保险公司怎么赔付一、车祸误工费保险公司怎么赔付只要标的车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一定的责任,保险公司就应该在交强险中11万限额内,全额承......


·婚内财产分割之诉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一、婚内财产分割之诉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最新颁布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


·没有结婚证宝宝抚养权归谁
      没有结婚证宝宝抚养权归谁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同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应由父母双方共同承担抚养教育的义务。实践中,有这样几种情况:1、非婚生......


·拘役时间从什么时候算起
      拘役时间从什么时候算起拘役的日期从刑事判决生效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判决之前,犯罪分子被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对于可能判决拘役的......


·在道路发生交通事故应该要如何处理?
      在道路发生交通事故应该要如何处理?1、保护事故现场。应保护好事发第一现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由交管部门进行事故的现场勘查。如......


·房屋的产权纠纷要怎样避免
      房屋的产权纠纷可以说是房屋问题中最严重,也是最常见的纠纷了。不管是怎样的房屋买受人,购买房屋最根本的目的还是为了获得房屋的产权。而要是在这方......


·试用期怎样辞退员工
      无论是在试用期还是转正之后,用人单位都是有权利辞退员工的,但为了保护广大员工的利益,法律中同时也规定了,单位辞退员工的必须要符合规定的情形才......


·取消监护权是否还要继续实行抚养权?
      取消监护权是否还要继续实行抚养权?1、取消监护权一般情况下不要继续实行抚养权,实行人员不同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


·离婚时的财产是怎样分割的
      夫妻离婚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的前提自然是双方存在共同的财产,如果之前就约定好了财产AA制的话,这时一般就不会需要对财产作出分割。那在需要对夫妻共......


·辞退严重高血压员工的补偿金怎么计算
      辞退严重高血压员工的补偿金怎么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


·一、工伤误工费工资能同时主张吗?
      一、工伤误工费工资能同时主张吗?《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