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国有土地使用证到期后要怎么办?

国有土地使用证到期后要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个人再使用土地时是有期限的使用,当使用权到期后,还要办理相关手续。可是,很多人对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到期后的问题不太清楚。那么,国有土地使用证到期后要怎么办?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到期后要怎么办?
  
  1、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以后是自动续期的,国家不会强制征收的,续期费用的缴纳或减免需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办理。
  
  2、 其他城市土地使用权到期后,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经批准予以续期的需按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获得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目前,关于住宅用地使用年限续期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办理对象主要是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
  
  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企业。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三、土地的使用权是多少年?
  
  1、房地产使用权是指房地产人以外的使用者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房屋拥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在传统的物权范畴中,使用权不是一种独立的物权,它仅仅是权的一项权能。
  
  2、房屋权是没有使用时间限定的,而土地使用权有相应的时间期限。一般门市房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而住宅为70年,一旦使用年限到期,可能是自动续期,也可能是补交一定的土地出让金后续期,国家尚未出台相关政策,但总之是不可能被收购的。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国有土地使用证到期后要怎么办的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国有土地使用证在到期后可以选择续期,但是相关续期标准尚未出台。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您还可以咨询本站国有土地使用证的相关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遇上劳动争议可以仲裁吗?
      遇上劳动争议可以仲裁吗?在生活中我们总会遇上许多的问题,特别是步入社会后,工作问题是我们每个人都会面对的,近些年,对于劳动纠纷案件层出不穷......


·犯罪既遂和未遂的区别是怎样的
      犯罪既遂和未遂的区别是怎样的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


·婚前财产是什么意思2023
      婚前财产是什么意思婚前财产,是一个法律名词。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


·小产权房买卖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小产权房买卖需要注意哪些问题?1、根据建委发出购房风险提示指出,“使用权”、“乡产权”、“小产权”的房屋无产权保障,不具有房屋所有、转让、处......


·一、法律规定驾驶员喝多少达到醉驾?
      一、法律规定驾驶员喝多少达到醉驾?驾驶员喝2瓶啤酒就可能达到醉驾了,醉酒驾驶的标准为:等于或大于80mg/100ml,即车辆驾驶人员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


·遗赠扶养协议遗嘱人怎样单方面撤销
      遗赠扶养协议遗嘱人怎样单方面撤销如果要行使撤销权的,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出具撤销通知书,送达给被撤销人。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


·控股合并是什么
      控股合并,是指一家企业购入或取得了另一家企业有投票表决权的股份,并已达到可以控制被合并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的持股比例。通过合并,原有各家公司依......


·收条怎么写具有法律效益
      当我们收到工作中的付款时,我们会向另一方发出收据,这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收据。收据的标准书写可以确保法律效力及时生效。作为双方收款和支付的重要依......


·犯罪的故意有哪些类型?犯罪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区别
      我国对刑事犯罪的主观形态分为了两种情况,即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一般要是过失构成犯罪的,那都是会比故意构成犯罪的处罚轻一些,甚至在一些情况看下......


·自创商标权属于无形资产吗?
      自创商标权属于无形资产吗?一、自创商标权属于无形资产吗?自创商标权属于无形资产,商标权作为一种为持有人带来贸易利益的知识产权,是符合无形资......


·上海五险一金比例是什么?
      顾名思义,五险一金其实是企业等用工单位给予劳动者的社会保障福利,由于企业承担了相当一部分社会保障的服务工作,因此五险一金无疑是对企业的经营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