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不适用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在我国的刑法中,死刑是最严厉的一种刑罚,通常是针对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的。我国的刑法经过多次修订,取消了不少死刑的罪名,这也是尊重人权的一种体现。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的时候,也会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情况。那么不适用死刑的情形有哪些?下面请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不适用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的刑事政策历来主张不废除死刑,但必须坚持少杀,严禁乱杀。对死刑的适用作了严格限制,在下列两种情况下均不适用死刑:1、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由于其生理和心理发育尚未成熟,社会阅历、社会经验也有限,从充分体现保护青少年和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规定对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包括不适用死刑缓期2年执行。是否已满18周岁,是决定是否适用死刑的年龄界限,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一律按公历年、月、日计算实足年龄,必须是过了18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才认为已满18周岁。2、对于在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这主要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不能因其母亲犯罪而剥夺胎儿出生的权利。“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被告人是怀孕的妇女,也包括审判前在羁押受审时已是怀孕的妇女。因此,对于犯罪的怀孕妇女,在她被羁押或者受审期间,无论其怀孕是否属于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也不论其是否自然流产或者经人工流产,以及流产后移送起诉或审判期间的长短,都应视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能适用死刑。对于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即使这两类人所犯罪行极其严重,也不应适用死刑。3、最新的刑法修正案(八)中有条文规定,75周岁以上的老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4、我国刑法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死刑的适用标准是什么?
  《刑法修正案》9中:执行死刑条件由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等发生重大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如杀人,勒索绑架,抢劫,强奸,等危害国家刑法都有可能会执行死刑。综上所述,我国是法治社会,主张少杀慎杀。不适用死刑的情形有罪犯是未成年人或者怀有身孕的,或者是年龄超过75周岁的老人。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出于对人权的尊重,像未成年人和孕妇本身就是弱势群体,法律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即使罪行严重,也不会判处死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公证遗嘱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公证遗嘱收费标准是什么遗嘱公证费用各地不尽相同,遗嘱公证和遗赠公证费用大约在100元-400元之间。遗嘱属于一种个人声明,不发生财产转移的效力。......


·申请重新司法鉴定的时间是多久?
      一、申请重新司法鉴定的时间是多久?1、法律对重新鉴定的时间没有作出规定,但对申请鉴定的时间是有规定的,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


·网络棋牌赌博参赌人员如何处罚
      我国对赌博罪的处罚分为了两种情况,一般处罚与从重处罚。按照《刑法》第303条中的规定来看,一般情况下犯赌博罪的是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破产受理的诉讼申请
      破产受理的诉讼申请一、破产受理前诉讼的审理:(一)一般:受理破产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


·合同法51条与司法解释是什么?
      合同法51条与司法解释是什么?1、合同法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百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2、最......


·解除跟公司签的劳动合同违约怎么算
      解除跟公司签的劳动合同违约怎么算一、解除跟公司签的劳动合同违约怎么算按实际情况,公司违约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另外......


·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流程是什么?
      经营一家企业或者个体户的合法凭证就是工商营业执照,没有工商营业执照会被工商部门查处,无法经营还要接受相应的处罚,因此只要符合规定的都必须积极......


·一、父母在身患疾病时监护人怎么办?
      一、父母在身患疾病时监护人怎么办?在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监护人,由自行协商或者法院指定其他有监护能力的近亲属,关系密......


·保险合同解除形式有哪些
      保险合同解除形式有哪些一、保险合同解除形式有哪些保险合同的解除,一般分为法定解除和意志解除两种形式。(1)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当......


·银行劳动合同签多久?
      银行劳动合同签多久?根据实际协商的情况来进行签订年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一)有固定期......


·民事案件间接证据运用
      民事案件间接证据运用在民事诉讼案件中,法院会根据提供的证据处理案件,并且根据证据来做出裁判,那么证据也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那么在其中什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