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起诉离婚原告也请律师了,原告可以不出庭吗?

近年来,我国离婚案件在民事诉讼案件中所占的比例是比较高的,由于离婚当事人或由于没有相关的法律知识,或没有精力亲自处理离婚诉讼案件,故而一般会聘请律师处理离婚事宜,对于起诉离婚原告也请律师了的情形,原告可以不出庭吗?
  
  一、起诉离婚原告也请律师了,原告可以不出庭吗?
  
  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出庭参加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是原则。
  
  一般而言,当事人在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后,本人可以不出庭参加法院的庭审活动。
  
  《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了离婚诉讼当事人出庭的义务,同时还允许有例外,即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相关法律法规】
  
  《民事诉讼法》第62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六条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的“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
  
  (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
  
  前款情形,经人民法院许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证。
  
  二、起诉离婚的程序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原告可以不出庭吗?由于参加诉讼试李虎当事人必须要履行的义务,且律师能代理的实现也是有限的,故而在没有特殊情形时,离婚诉讼双方是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在法院开庭时,参加诉讼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企业招用劳动合同制工人应当试用的依据是什么?
      企业招用劳动合同制工人应当试用的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


·《合同法》中合同违约金如何规定的?
      《合同法》中合同违约金如何规定的?一、违约金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


·离婚抚养权归女方的情形都有哪些
      虽然我国已经全面开放了二胎,但在很多家庭里面仍旧只有一个孩子,而要是日后夫妻离婚的话,总少不了要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那实践中,离婚抚养......


·绑架绑错人算既遂还是未遂?
      绑架绑错人算既遂还是未遂?绑架绑错人算既遂,绑架罪的客观行为是单一行为,即只要行为人将绑架他人的行为实施完毕,就构成绑架罪的既遂;如果在绑架过......


·交通违章网上怎么处理
      交通违章网上怎么处理一、交通违章网上怎么处理(1)网上处理违章处理范围每个省网上处理交通违章范围不一样,但是一般的,对于网上处理的交通违......


·刑事案件批捕后能取保候审吗
      一、刑事案件批捕后能取保候审吗?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批捕后也能取保候审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侵犯人身自由国家赔偿高级人民法院标准是多少
      一、侵犯人身自由国家赔偿高级人民法院标准是多少?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


·一、交通事故人伤保险能全部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保险能全部赔偿吗?交通事故人伤一般保险公司是不会全部赔偿的,要根据购买的保险额来进行赔偿;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


·侵权商标处罚依据是什么 一、侵权商标处罚依据是什么?
      侵权商标处罚依据是什么一、侵权商标处罚依据是什么?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构成仿造有价票证罪法院会如何量刑
      构成仿造有价票证罪法院会如何量刑一、构成仿造有价票证罪法院会如何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


·醉酒驾驶摩托车一般关多久?
      醉酒驾驶摩托车一般关多久?一、醉酒驾驶摩托车一般关多久?醉驾一般关一个月左右才会判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