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告公司法人代表和执行董事谁承担责任 告公司法人代表和执行董

告公司法人代表和执行董事谁承担责任
  
  告公司法人代表和执行董事谁承担责任?
  
  1、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代表公司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其职责如下:
  
  (一)职权
  
  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利益,按照公司的意志行使公司权利。法定代表人在公司内部负责组织和领导生产经营活动,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公司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对外代表公司,全权处理一切民事活动。
  
  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公司法人的法律文书。
  
  (二)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上述职权是由法律和公司赋予的,公司对法定代表人的正常活动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超出公司授予的权利范围,法定代表人就可能要承担行政处分、罚款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公司承担责任外,法定代表人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法定代表人的人选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担任,并依法登记。
  
  2、董事长(执行董事)
  
  在公司中,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从一定意义上讲,董事会也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长和董事是董事会机构的成员。一般来讲,董事长是股东利益的最高代表,其职责如下:
  
  (一)职权
  
  我国《公司法》没有规定董事长的相应职权,一般认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享有以下职权:
  
  1、主持股东会会议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2、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
  
  3、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4、对公司的重要业务活动给予指导;
  
  5、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行使董事会部分职权。
  
  (二)责任
  
  董事长应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不得有《公司法》第149条规定的禁止行为。
  
  (三)执行董事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但一般执行董事的职权参照《公司法》第47条有关董事会职权的相关规定行使。
  
  我们可以看出,其实,公司的法人代表和公司的执行董事是有着自己的职责和义务的。如果公司发生了什么纠纷的话,不能笼统的说该由谁来承担责任,需要具体的调查清楚原因,根据事情的原因,该是谁来承担就由谁来承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婚债权债务怎样判
      离婚债权债务怎样判一、离婚债权债务怎样判?1、离婚债权的处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共同......


·收养关系解除也要支付生活费给养父母
      收养关系解除也要支付生活费给养父母?收养关系解除也要支付生活费给养父母,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量刑后多久可以监外执行
      监外执行没有时间限制,只要符合条件随时都可以收监。如果非要说出最长时间,那最长时间就是等于所判决刑期。监外执行是指罪犯部在监狱里服刑而是在监......


·非全日制劳动关系,派遣劳动关系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在我国的劳动法中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劳动合同中包含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但是劳动关系有很多种,其中就由两种容易混淆就......


·一、上海退休工人丧葬费的标准是多少?
      一、上海退休工人丧葬费的标准是多少?上海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后,可以享受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下列待遇:(1)丧葬补助金:标准为......


·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流程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一、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流程的区别主要是什么?1、诉讼的目的不同民事诉讼所要解决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争议;刑事诉讼所要解决的是涉......


·无过错责任赔偿交强险不够该如何处理
      机动车在驾驶时,一些机动车驾驶人员难免会出现一些相关的违法或者其他现象。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相关的受害方会受到一定的赔偿。那无过错责任赔偿交......


·新车划痕险有必要买吗?
      现在家庭或者单位购买汽车时,面对种类繁多的跟中汽车保险往往让购买者手足无措。全部购买的话,有很多保险自己根本就不需要;不买的话又担心万一哪天真......


·无证驾驶撞人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无证驾驶撞人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无证驾驶发生撞人事件是时有的交通事故,因为一般无证驾驶人缺乏驾驶相应机动车的资质,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那么我......


·代通知金与赔偿金是否可以同时取得吗?
      代通知金与赔偿金是否可以同时取得吗1、如果你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同时用人单位又没有提前30天通知你的话,是可以双重获得的。2、能同时获得......


·肇事逃逸无伤亡怎么处罚?
      肇事逃逸无伤亡怎么处罚?一、肇事逃逸无伤亡怎么处罚?交通肇事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不会构成犯罪,逃逸者要承担全部的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