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流程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一、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流程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1、诉讼的目的不同
  
  民事诉讼所要解决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争议;
  
  刑事诉讼所要解决的是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确实犯罪和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
  
  2、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
  
  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提起诉讼,原告起诉后,被告可以反诉;
  
  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有自诉人提起诉讼外,均有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
  
  3、举证责任不同
  
  在民事诉讼中,谁主张权利谁负责举证;
  
  在刑事诉讼中,只有被告(行政机关)负责举证。
  
  在刑事诉讼中,公诉人负有提供被告热有罪的证据、并加以证明的责任,被告人不负举证责任,但可以提供自己罪轻或无罪的材料为自己辩护。
  
  4、适用的法律不同
  
  民事诉讼主要适用《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主要使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二、民事诉讼流程
  
  1、 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 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 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其实,民事诉讼活动和刑事诉讼活动的流程最显著的差别的就在于,民事诉讼是每一个民事主体可以自己提出来的,但绝大多数的刑事诉讼都是由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存在民事纠纷并且有证据的情况下,选择具有管辖权的民事法院起诉就行,可刑事犯罪就完全不一样了,很多时候受害者不能直接起诉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常州市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
      寻衅滋事罪当中的具体行为,主要都是对公共秩序作出了破坏,侵害了国家保护的法益,因此才会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而在我国不同的地区,关于此罪的处......


·签合同需要盖什么章?
      签合同需要盖什么章??一、签合同需要盖什么章?合同章和公司公章,在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时,均产生法律效力,所以盖公章或者合同章均可,一般如果......


·死刑缓刑两年执行什么意思?
      死刑缓刑两年执行什么意思?死刑缓刑两年执行什么意思?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不是必须立即执......


·一、恶意使用买卖不破租赁制度合同是否有效?
      一、恶意使用买卖不破租赁制度合同是否有效?恶意使用买卖不破租赁制度合同是无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前期物业合同业主毁约怎么赔偿
      前期物业合同业主毁约怎么赔偿1、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罪名有哪些?
      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罪名有以下几点:1、载人超载超速罪(该罪名也是对危险驾驶罪的补充和完善,严格意义不属于新增罪名)此次修正案对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


·五险一金比例是多少
      相信许多劳动者对于工作最在意的,就是待遇和工资问题了,但是这里就存在一个问题,缴纳五险一金之后,实际到手工资并不多,所以五险一金比例是多少就......


·三个罪名能缓刑吗
      三个罪名可不可以判处缓刑,主要看所犯罪名的处罚是否符合缓刑的条件,不符合条件的不能判处缓刑。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


·常见主体工程质量隐患有哪些
      常见主体工程质量隐患有哪些日常生活中,工程建设比比皆是,诸如写字楼,地铁,堤坝等等。那么,这些工程建设,除了要适应现代化发展的要求,提高我......


·继承权人放弃继承权怎样才有效 ?
      继承权人放弃继承权怎样才有效?一、继承权人放弃继承权怎样才有效首先,必需是继承人本人作出放弃的表示,他人包括继承人的监护人都无权放弃。其......


·员工工作10年以上能开除吗
      员工工作10年以上能开除吗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工作十年以上不能辞退,不过工作满十年被辞退是可以要求赔偿的。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