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我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时如何处理?

我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时如何处理?我们知道,基建工程中质量就是生命,对于质量的把控也是十分严格。但还会出现一些质量问题。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小众化,很多人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处理措施的具体规定不太清楚。那么,我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时如何处理?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时不合格怎么办
  ?
  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5、通过返修或加固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要求有哪些?
  工程质量按照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等规定进行质量检查、检测的验收。1、由专职人员对原材料进行检查、检测的管理,严把质量关;2、按照设计的施工要求进行施工;3、做好各班组的自检工作和交接工作;4、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防止质量隐患;5、做好施工一记录、技术资料保管工作,保证资料齐全;6、钢筋硅施工严格按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sozo4一2002)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sozoz一2002)有关规定执行。冶金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ybj201一83),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o221一95),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一98)。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如果工程质量不合格,应该先重新验收,如果还有问题,则需要工程返修。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您还可以继续浏览下方延伸部分,阅读工程质量不合格方面的相关内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出现哪些情况的担保物权消灭
      出现哪些情况的担保物权消灭一、出现哪些情况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属于从权利,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亦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


·酒驾第一次拘留多久
      需要根据案件情节来看。如果是饮酒后驾驶第一次是不会被拘留的,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


·一、离婚时没要抚养费后面能要吗?
      一、离婚时没要抚养费后面能要吗?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


·想离婚怎么证明已分居?
      想离婚怎么证明已分居司法实践中,能证明夫妻分居事实的常见证据一般是以下几种:1、一方在外居住的证明,如房屋租赁合同等;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协议......


·举证期限最长不能超过多久
      举证期限最长不能超过多久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


·刑事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权利有哪些?
      一、刑事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权利有哪些?刑事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权利包括查阅案宗、会见当事人等,审查起诉阶段,司法机关最为主要的任务就是核查并......


·办理房屋放弃继承证明规定是什么?
      办理房屋放弃继承证明规定是什么?一、办理房屋放弃继承证明规定是什么?办理房屋放弃继承证明规定是是通过书面方式来进行证明的书写。我国法律规定......


·什么样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什么样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一、什么样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拆迁补偿协议无效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


·关于解约函格式是怎样的
      关于解约函格式是怎样的解约函实际上在生活当中的运用也是非常普遍的,有些时候公司之间的合作如果没有办法进行下去的话,两公司可以在协商一致的情况......


·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
      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有哪些一、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另有规定外,属于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1)未经软件著作......


·最新江苏九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赔偿是多少?
      每个省份的伤残鉴定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我们在申请认定之后都可以查询相关的法条然后自己进行大概的估算,如果是一线城市,拿到的可能会高一些,这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