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信用卡诈骗怎么量刑处罚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如果可以认定行为人构成此罪的话,就要依法对其量刑处罚。那实践中信用卡诈骗怎么量刑处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信用卡诈骗多少钱构成犯罪
  信用卡诈骗必须是“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数额较大”是构成信用卡诈骗犯罪的主要界限。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应予立案追诉:(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二、信用卡诈骗怎么量刑
  根据《刑法》第196条之规定及两高《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2、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3、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4、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因为信用卡透支,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其实,很多人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确实是因为理财规划出了问题,丧失了还款能力。不过这样的情况,不一定都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还需要作出专门的认定才行。至于信用卡诈骗怎么量刑,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要是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小汽车在人行道逆向行驶扣分吗
      小汽车在人行道逆向行驶扣分吗?汽车逆向行驶在人行道扣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罚款20元以上至200元,并扣3分......


·大部分的人去工作时,公司的老板就会帮你们去投保五险一金。当然
      大部分的人去工作时,公司的老板就会帮你们去投保五险一金。当然,当您不干了或者被单位辞退了,这个时候您的五险一金停交怎么办,这个时候大部分人都......


·征地补偿流程包括哪些环节?
      征地补偿流程包括哪些环节?对于生活在郊区的农民来说,在城市化浪潮中,很有可能面临征地拆迁。这是一件大事,政府在征地过程中支付的补偿款可能会影......


·非婚生子女要给抚养费吗?
      非婚生子女要给抚养费吗依据法律规定,是应该给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因为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


·开发商土地使用证多少年?
      开发商土地使用证多少年?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在国家,开发商建设商品房,其拥有的是土地使用权。按照规定,开发商拿到土地使用证后才能开展预售登记,对......


·什么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欺诈消费者向谁投诉呢?
      欺诈消费者向谁投诉呢?一、欺骗消费者到哪里举报①欺骗消费者,消费者可以到工商局、消费者协议进行举报,要求追究商家的法律责任;②根据刑法规定,如......


·没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有继承权吗?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时常会遇见这样的情况,就是很多的亲子之间的关系是没有血缘关系的。子女是被父母一方继养的,子女和父母之间就只有继养关系,没有......


·对村里发放的征地补偿款数额不满意,怎么办?
      一、对村里发放的征地补偿款数额不满意,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农村里发放的征地补偿款数额不满意的,可以向村民委员会提出异议,由村......


·女员工怀孕后可以辞退吗
      女员工怀孕后可以辞退吗一、女员工怀孕后可以辞退吗要区分情况,一般来说是不能辞退,但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是可以以此辞......


·离婚后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后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