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新《公司法》改选董事长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新《公司法》改选董事长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董事长改选流程
  
  董事会的换届选举由公司的章程作出规定。
  
  具体步骤:
  
  1、提出候选人。候选人是职工的,需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召开股东大会,进行投票表决。
  
  3、将投票选举的新董事会成员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4、公示期结束,进行任命。
  
  《公司法》第四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四十六条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二、董事会成员的产生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三、董事的任期是多久?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四、董事会的职权是什么?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五、董事会会议的相关规定
  
  (1)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2)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那么我们现在知道了改选首先需要按照公司的章程,然后召开董事会,董事会的董事通过表决决定新一任的董事长。同时在这边文章中我们也知道了董事会的相关知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组织性病卖淫处罚的标准是怎样的?
      在生活中存在以卖淫为生的现象,此种行为不仅有损社会风气,且也触犯了刑事法律规范。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在审理此类卖淫案件时,会发现有些组织、......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流程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流程有哪些?一审阶段1、向交警队调取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复印件。2、到工商局调取单位的基本情况。3、准备民事......


·贩卖个人信息罪新规定是什么
      贩卖个人信息罪新规定是什么一、贩卖个人信息罪新规定是什么?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盗窃罪追诉标准
      刑事犯罪的追诉标准其实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案件的立案标准,这是每个罪名都有的内容。只有让实际行为与追诉标准结合了,我们才能对行为人定罪处罚。那么......


·未提前辞职公司不给离职证明怎么办
      ?未提前辞职公司不给离职证明怎么办有些员工基于个人考虑,或是因为公司的问题,比如公司条件苛刻,未提前辞职走人,结果造成公司损失。因此,有些公司......


·婚前欠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婚前欠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婚前欠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


·集资诈骗公安立案标准是什么?
      在非法集资犯罪里面,有一种方式是集资诈骗,犯罪嫌疑人出于非法占用目的,利用诈骗手段骗取社会公众钱财。很多人都上当受骗归,一旦陷入集资诈骗陷阱......


·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对工程质量有责任的索赔
      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一般都分别与业主签定合同。因勘察、设计导致工程质量有缺陷而受到影响的当事人都与勘察人、设计人没有合同关系,他们可以根据有关......


·新婚姻法 子女抚养费包括哪些?
      离婚不仅涉及到夫妻双方当事人,还牵涉到两个家庭。既然双方最后以离婚收场,那就应该善始善终,把事情处理好,不要伤害更多的人。离婚后,夫妻双方对......


·起诉离婚要多久?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
      起诉离婚说白了也就是打离婚官司,在这样的情况下由于需要经过法院的审理之后,最终才能知道夫妻是否能离婚,因此就必然会耽误一定的时间。通常法律中......


·夫妻一方侵权共同财产赔偿的原则是什么
      侵犯夫妻共有财产的这种情况大多发生在双方打离婚官司的期间,因为其中一方不论是变卖或是隐藏等这些方式都是属于侵犯夫妻共有财产的表现形式,而另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