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非法集资报案和立案规定是什么

我国的刑事法和民事法在运用的时候,都需要满足国家的规定以后,才会对案件进行立案侦查。针对非法集资也是如此。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有时候令您防不胜防,在发现自己可能上当的时候,有可能已经为时已晚。这种情况下,您就一定要及时报警。那么,非法集资报案和立案规定是什么呢?
  
  非法集资报案和立案规定是什么?
  
  一、非法集资案件如何报案?
  非法集资属于刑事犯罪,建议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二、公安机关不受理非法集资案件怎么办?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 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三、非法集资立案标准是什么?
  满足以下四个条件的,市民就可以向公安局报案: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实践中还有横幅、宣传册、讲座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四、非法集资案件出现了哪些新特征?
  1、非法集资方式变化多样。犯罪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等旗号,由传统的种植、养殖向工程项目、科技开发、投资入股、消费返利等方式转化。2、多种犯罪行为相互交织。犯罪分子将非法集资与传销、合同诈骗等经济违法犯罪行为相互交织在一起,采用传销手段首先对集资人员进行洗脑,许诺种种优惠条件和获利模式,然后再引诱集资,层层下套。一般在集资初期,犯罪分子往往积极“兑现”回报承诺,骗取信任,吸引更多的人踊跃加入,集资规模迅速呈几何级放大。3、非法集资宣传不惜血本,利用媒体造势。如聘请明星代言,在一些媒体上刊登专访文章,利用报道宣传不法企业的“业绩”;将部分非法集资款投入公益事业或进行捐赠;雇佣业务员窜入社区散发传单,传播集资信息;举办各种活动,并在现场兑现红利,让参与人员先尝到甜头,为非法集资活动宣传“现身说法”。我们已经为您做出了详细的介绍。通过我们的可以看出,遇到非法集资时,一定要及时的到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如果确实自己的大量资金被非法集资分子骗去的话,公安机关在调查清楚以后,就会依法对非法集资分子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法进行审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代书遗嘱代书人和见证人为一人可以吗?
      代书遗嘱代书人和见证人为一人可以吗?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代书遗嘱代书人和见证人为一人可以吗?可以,但见证人要至少有2个,其中1个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关于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关于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关于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法规规定了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是为了尽量使想......


·工伤三级解除劳动关系能获得赔偿吗?
      若工伤员工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根据劳动法,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根据伤残等级支付补助金。经济补偿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根据过去......


·一、长治代办劳动合同合法吗?
      一、长治代办劳动合同合法吗?长治代办劳动合同显然是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必须由劳动者本人签字并确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由于现在的很多房子都是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的,而需要偿还银
      由于现在的很多房子都是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的,而需要偿还银行的贷款年限也比较长。有的人在房子贷款尚未还清的情况下,可能就想要将房子出售,那......


·商标被别人抢注该怎么办
      商标被别人抢注该怎么办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


·残疾赔偿金起算点是什么时候?
      一、残疾赔偿金起算点是什么时候?残疾赔偿金起算点是拿到伤残认定书之时,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年限,需要结合受害......


·现在虽然房价很高
      现在虽然房价很高,但是还是有很多的人想要买房子,再买房子的时候都要进行房屋买卖公证,那么很多人就会有一个疑问,就是房屋买卖合同的公证具有法律......


·存单质押贴息骗局怎样进行的?
      存单质押贴息骗局怎样进行的?存单质押贴息骗局怎样进行的一、存单质押贴息骗局是这样就行的:先以高额贴息的方式,比如在享受正常银行定期利率的基础......


·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是如何规定
      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是如何规定的一、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是如何规定的?由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从今年7月1日起,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预......


·诉前财产保全到期怎么执行债权
      诉前财产保全到期怎么执行债权?1、财产保全一般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的执行方法2、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