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工程质量鉴定申请事项包括什么?

工程质量鉴定申请事项包括什么?
  
  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的重中之重,因此很多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都会因为工程质量出现纠纷,要想更快的解决纠纷证明工程质量有无质量问题,就需要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有关部门会根据工程质量鉴定申请事项对工程进行鉴定,而后出具工程质量的鉴定结果,解决双方之间的质量纠纷问题。
  
  一、工程质量鉴定申请事项包括
  
  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
  
  (1)建筑工程结构检测、鉴定(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塔桅及高耸建(构)筑物,建筑构配件质量检测,振动测试,结构应力测试,结构性能现场试验);灾后结构承载力鉴定。
  
  (2)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安全性、适用性、适修性、耐久性、可靠性鉴定;建(构)筑物抗震鉴定;沉降观测,采光日照鉴定、分析,容积率分析,面积测量,建筑物功能评价;民房检测鉴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测鉴定。
  
  (3)市政工程及施工安装质量检测,道路桥梁功能性能和结构安全性能检测及维修加固鉴定
  
  (4)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空气成分鉴定、建筑装饰材料有害物质限量鉴定、噪声与振动鉴定、电磁辐射鉴定、遮光污染等鉴定。  2、建筑热工及设备系统检测鉴定  建筑热工(节能)检测;建筑设备(采暖、通风、空调、给排水、电气及防雷)系统、锅炉房系统、冷库系统、厂房净化系统安装质量检测与运行测试;小区供热系统、小区排水系统质量检测与运行测试;建筑设备系统能耗分析与评价、节能性能检测;室内湿度、风速场、温度场测试;地下管网探测。
  
  3、建筑物扩建、改造鉴定
  
  (1)建筑物整体平移、顶升、纠倾的设计与施工鉴定;
  
  (2)建筑加层、室内空间改扩、托梁换柱的设计与施工鉴定;
  
  4、建筑物结构加固鉴定
  
  (1)建筑主体结构加固、补强设计与施工鉴定及混凝土裂缝修复鉴定;
  
  (2)建筑地基、基础加固的设计与施工鉴定;
  
  (3)建筑抗震、防灾、建筑结构灾后抢修及修复鉴定;
  
  5、工程造价及建筑图纸设计标准复核鉴定等。
  
  二、申请工程质量鉴定的注意事项
  
  1、质量鉴定申请应由当事人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一般不主动委托鉴定;
  
  2、诉讼案件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仲裁案件要求不严格。
  
  3、申请质量鉴定应附初步证据,如照片、检测报告、证明等。
  
  4、申请质量鉴定应列明申请鉴定的具体范围及项目,鉴定收费与此相关;
  
  5、如存在质量问题,应考虑要求出具质量缺陷修复处理建议;如存在质量问题,应考虑要求根据修复处理建议进行修复费用鉴定。
  
  工程质量鉴定需要当事人自己申请,质量鉴定是根据工程质量鉴定申请事项的内容进行鉴定的,而工程质量鉴定申请事项可以根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纠纷确定,如果做出的工程质量鉴定结果,表明工程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那么就会出具相关的整改修复建议,可以根据相关的建议对质量工程做相应的修复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中间人虚开12000万缓刑是否适用?
      中间人虚开12000万缓刑是否适用?虚开12000万的增值税发票是不适用于缓刑的,因为虚开12000万的增值税发票是有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发生车祸责任方不愿履行责任怎么办?
      发生车祸责任方不愿履行责任怎么办?一、发生车祸责任方不愿履行责任怎么办1、通过交警部门予以调解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交警部门会首先介入调......


·一、汽车与电动车交通事故定责是怎么样的?
      一、汽车与电动车交通事故定责是怎么样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


·一、温州交通事故误工费标准是什么?
      一、温州交通事故误工费标准是什么?法定标准是163.79元/天,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二、交通事故工伤误工费如何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


·诉讼离婚需要的时间是多久
      ?诉讼离婚时当事人总会有一些疑惑:诉讼离婚需要的时间是多久?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立案之后多长时间必须开庭审理,而是只要求在3个月或者6个月内审结。......


·我国在不断发展的过程当中,少不了要修建各种各样的工程。不管是
      我国在不断发展的过程当中,少不了要修建各种各样的工程。不管是水利建筑,还是公路建筑,这都是我国在发展过程当中必须要面对的问题。所以说对,程质......


·连带侵权责任判决书下来可以上诉吗?
      连带侵权责任判决书下来可以上诉吗?连带侵权责任判决书下来是可以上诉的;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


·刑事诉讼法关于自诉的条件是什么
      在刑事诉讼法关于自诉的条件中,自诉人需要搜集切实有力的法律证据,向法院提交自己的诉状,依法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关于......


·如何确定非婚生子女的身份?
      如何确定非婚生子女的身份?1、父母在社会上公开承认。2、父母就非婚生子女的身份去公证处做公证证明。3、户籍登记,这就是人们通常说的去派出所上户口......


·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离的内容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离的内容有哪些在加强城镇化建设的大背景下,大量人口和劳动力离开农村,出现大量土地无人种植,承包农户不经营自己承包地的情况,导......


·一、无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遗产会归谁?
      一、无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遗产会归谁?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