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汽车与电动车交通事故定责是怎么样的?

一、汽车与电动车交通事故定责是怎么样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从目前各国规定的发展趋势看,有些国家已从过去采用的过错原则、无过错原则,发展到严格责任原则,即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及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可以减轻责任,以体现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保护。二、一般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2、进行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一般事故15日,重、特大事故20日,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3、对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者进行相应的处罚,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警告、罚款、吊扣驾驶证、吊销驾驶证、拘留)。4、相应的处罚完以后就进行赔偿调解,调解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综合上面所说的,发生交通事故最先的就是要给事故定责才能确定赔偿,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的,在定责的时候一般机动车承担的责任要大一些,但具体的也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所以,在出了事故之后应该立即要报警处理,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农村房屋拆迁,需要农民补差价买安置房,是否合理?
      一、农村房屋拆迁,需要农民补差价买安置房,是否合理?  依据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选择以房换房的,不需要补差价,除非原来的拆迁房面积大于现在分的......


·家庭共同房屋财产的分割是怎样的(一)双方均主张房
      家庭共同房屋财产的分割是怎样的(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


·工期索赔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工期索赔成立的条件是什么一、工期索赔成立的条件是什么索赔的成立,要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1)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


·离婚后未抚养方对孩子的探视遭到抚养方拒绝怎么办?
      离婚后未抚养方对孩子的探视遭到抚养方拒绝怎么办?夫妻离婚,对于孩子的抚养权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实际中,当事人双方可能会由于这样那样的因素导致......


·一、交警处理醉驾的流程是什么?
      一、交警处理醉驾的流程是什么?夫交警处理醉驾的流程是如下所述:酒驾处罚第一步:抽血。等待验血报告,大约四到五天时间。(根据当天酒醉状态,在血液......


·合同生效要件批准手续是必要的吗?
      合同生效要件批准手续是必要的吗?一、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合同成立后,能否产生法律效力,能否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要视合同是否具备生效......


·企业几个股东可以不投保吗?
      企业几个股东可以不投保吗?可以的;1、公司的法人和股东交不交社保要看在不在企业就职,如果是企业的员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就需要缴纳。如果是......


·国家赔偿起诉状模板是怎样的
      国家赔偿法就对于国家赔偿的方式跟整个程序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标准化,虽然说法律制度当中规定的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是非常的多元化的。但是,申请国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是整个建设工程的最后阶段,也是全面检验工程建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交付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向哪个法院起诉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向哪个法院起诉?1、如果是劳动者想向法院起诉,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2、如果是用人单位向法院起诉,分为......


·少数股东退注册资本金的行为是否合理
      少数股东退注册资本金的行为是否合理一、少数股东退注册资本金的行为是否合理?不合理。公司成立后,股东不能退股只能依法转让。只有在几种法定情况......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