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如何鉴定工伤,需要什么程序

如何鉴定工伤,需要什么程序工伤鉴定是工伤事故处理程序中最为重要的一环,它关系着劳动者最为关系的赔偿问题。那么劳动者应该如何进行工伤鉴定呢?程序是怎样的?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一一介绍。1、鉴定申请(1)、职工或其单位对省辖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省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省劳动保障厅直管的行业单位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可直接向省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2)、申请人除提交申请报告外,因工(职业病)致残的,应按照要求填写《安徽省职工因工(病)致残程度(等级)鉴定证明书》一式4份,并附工伤(职业病)证明件的复印件、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工伤医疗的病历等有关资料;非因工伤残或因病的,应按要求填写《安徽省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证明书》一式3份,并附病历等材料。2、鉴定受理(1)、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登记;(2)、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应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是否受理意见,并通知申请人;(3)、根据申请材料,视情况确定是否调查取证;(4)、在劳动能力鉴定医疗专家库中,按分类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鉴定组(3人或3人以上单数),对伤残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3、专家组诊断(1)、由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人员介绍被鉴定人基本情况及伤(病)情;(2)、专家鉴定组成员审核被鉴定人的有关材料,并视情况作相应的临床检查;(3)鉴定专家遵循回避的原则,按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序鉴定》(GB/T16180-1996)标准或《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要求,在《医疗专家组诊断报告书》中,提出本次临床诊断意见和符合标准的某条某款的意见,签名交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4)、必要时,劳动鉴定委员会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断。4、委员会鉴定(1)、召开省劳动鉴定委员会成员会议,由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被鉴定人情况和每位医疗专家在《医疗专家组诊断报告书》中的意见;(2)、省劳动鉴定委员会成员根据被鉴定人的相关情况、专家成员意见和工伤政策规定,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5、签发鉴定结论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省劳动鉴定委员会所作出的鉴定结论,签发《安徽省职工因工致残程度(等级)鉴定证明书》或《安徽省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证明书》。我们提示:员工在工伤医疗期满后30日内,怀疑有致残的,应向市医务劳动鉴定部门提出伤残(等级)鉴定的申请,领取鉴定表,到指定的鉴定点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如果还有对此不太了解的朋友,可以通过登录网站进行咨询了解,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合同到期还可以转让吗?
      合同到期还可以转让吗承租人在租赁期间,经出租人同意才可以转租。如果在租赁期内没有转让出去,那么就丧失了承租人的身份,根本谈不上转租了。因为租......


·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债权债务的规定有哪些?
      股权转让可以分为三种景象,有依法律的股权转让约束,还有依规章的股权转让约束,另外一种是依合同的股权转让约束,下面是对这三种股权转让约束景象的......


·民事诉讼诉求具体指什么?
      民事诉讼诉求具体指什么?一、民事诉讼诉求具体指什么?民事诉求,即民事诉讼请求的简称。它是当事人特别是原告进行诉讼所提出的特定的、具体的民事权利......


·在我国违章停车罚单哪里交
      在我国违章停车罚单哪里交不按照规定违章停车的话,肯定都是会受到交警部门的处罚的。通常情况下,交警部门会把罚款单都贴在车上,司机看到罚款单以后......


·在法律上有性骚扰规定吗
      在法律上有性骚扰规定吗一、在法律上有性骚扰规定吗?法律上有性骚扰规定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行)违背他人意愿,......


·一、醉驾驾照吊销能不能重新考?
      一、醉驾驾照吊销能不能重新考?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


·离婚后需要付抚养费吗?
      在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就要涉及到子女的抚养问题了,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并不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解除,其中对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而言,抚养费的给付......


·员工提前下班回家途中出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员工提前下班回家途中出交通事故算工伤吗?员工提前下班回家途中出交通事故算工伤吗“上下班”是用于限定在“途中”的判定,“违纪”提前下班也属于......


·一、法院起诉交通事故伤残赔偿的项目?
      一、法院起诉交通事故伤残赔偿的项目有哪些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


·空白劳动合同能不能签
      空白合同是不能签的,空白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是无效的。因为法律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


·北京海关5年工龄能拿多少工资?
      现在许多大学生努力工作以得到海关工作人员。对于职场新人来说,海关工资是他们最关心的问题。当然,已经参加工作的人也对工龄工资的问题感到困惑。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