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的含义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包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全国各省市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都不一样,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二、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相关数据
2015年安徽省城镇(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关数据,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36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821元,2015年安徽省城镇(农村)人均消费性支出相关数据,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234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975元。
三、安徽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一)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
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20年;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二)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丧葬费=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
(三)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丧失劳动能力),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随着长江经济发展区的规划项目的实施,安徽省的经济实力得到了快速的发展,近年来也取得到了瞩目的成就,安徽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跟安徽的经济发展相关联,可以说安徽经济实力大,安徽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就高,安徽省经济实力弱,赔偿标准相应就低。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诉讼离婚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夫妻如果要离婚,在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而此时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此时也有需要注意的事项,可以说这些......
·二手小产权房子怎么改名字
二手小产权房子不能改名字。小产权房屋买卖不受法律保护。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
·离婚案被告不出庭的后果主要是什么
离婚案被告不出庭的后果主要是什么这是离婚案件中,原告和法官都特别不希望出现的事情,因为太麻烦。离婚案件,本人必须亲自到庭,否则,法官就得等,......
·诉讼中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有几种
诉讼中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有几种授权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授权,即诉讼代理人可以代为查阅卷宗材料,申请回避,进行陈述,到庭辩护,审查证据等。另一种......
·如果汽车走划痕险要钱吗?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几乎每个家庭都会购置车辆了,那么车辆行使在道路上就难免发生意外,所以我们也都会给车辆购买......
·招商合同管理程序有哪些
招商合同管理程序有哪些一、招商合同管理的概念招商合同管理:是招商管理的重要部分,合同的建立是商户与公司合作的开始,合同数据决定了商品的销售......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刑事处罚是什么?
我国对于土地的把控还是比较严的,也正是因此,任何对土地做出的非法行为都会得到非常严肃的处理,那么,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刑事处罚又是怎样的......
·泄露个人信息的后果
个人信息泄露情况在现代社会非常常见,现在我们走在大街上有很多人会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来留下你的电话号码和一些个人资料,很多人可能不知道留下这些......
·放弃继承权的后果都有哪些
放弃继承权的后果都有哪些放弃继承权实际上是对继承地位和继承份额的放弃。继承人一旦作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就意味着该继承人永远失去了对特定被继......
·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1、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购房者在验收房屋的时候发现房屋主体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可以拒收房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