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法总则明确规定以取得利润分配给股东的是什么?

民法总则明确规定以取得利润分配给股东的是什么团体?
  
  在经济生活中,存在很多以为股东分配利润为目的而存在的企业组织,但是也存在很多为各种谋取利益的社团组织,我国各种类型的企业的性质是由民法总则所规定的,根据法律条文的规定,民法总则明确规定以取得利润分配给股东的是什么团体?
  
  一、民法总则明确规定以取得利润分配给股东的是什么组织?
  
  《民法总则》明确规定,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二、民法总则营利法人的规定
  
  第三章 法 人
  
  第二节 营利法人
  
  第七十六条【营利法人的概念】  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第七十七条【营利法人的成立】  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
  
  第七十八条【营业法人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第七十九条【营利法人章程】  设立营利法人应当依法制定法人章程。
  
  第八十条【营利法人权力机构】 营利法人应当设权力机构。
  
  权力机构行使修改法人章程,选举或者更换执行机构、监督机构成员,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十一条【营利法人执行机构】  营利法人应当设执行机构。
  
  执行机构行使召集权力机构会议,决定法人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法人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执行机构为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未设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法人章程规定的主要负责人为其执行机构和法定代表人。
  
  第八十二条【营利法人监督机构】  营利法人设监事会或者监事等监督机构的,监督机构依法行使检查法人财务,监督执行机构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执行法人职务的行为,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十三条第八十三条【出资人权利不得滥用及法人人格否认】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给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的债权人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的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十四条【不得进行关联交易】营利法人的控股出资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法人的利益。利用关联关系给法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五条【营利法人决议瑕疵】 营利法人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作出决议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法人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法人章程的,营利法人的出资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议,但是营利法人依据该决议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影响。
  
  第八十六条【营利法人社会责任】营利法人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商业道德,维护交易安全,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三、怎么设立营利法人
  
  1、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2、营利法人的设立
  
  (1)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
  
  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2)设立营利法人应当依法制定法人章程。
  
  (3)营利法人应当设权力机构。
  
  权力机构行使修改法人章程,选举或者更换执行机构、监督机构成员,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3)营利法人应当设执行机构。
  
  执行机构行使召集权力机构会议,决定法人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法人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执行机构为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未设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法人章程规定的主要负责人为其执行机构和法定代表人。
  
  (4)营利法人设监事会或者监事等监督机构的,监督机构依法行使检查法人财务,监督执行机构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执行法人职务的行为,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3、营利法人的法律责任
  
  (1)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给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的债权人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的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营利法人的控股出资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法人的利益。利用关联关系给法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营利法人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作出决议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法人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法人章程的,营利法人的出资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议,但是营利法人依据该决议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影响。
  
  (5)营利法人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商业道德,维护交易安全,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以及营利性法人,此类法人的设立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在确认自己满足条件之后,需要带齐能证明满足条件的材料,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继而需要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公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法院家庭房产评估费用是多少?
      一、法院家庭房产评估费用是多少?1、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标准与土地宗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相同,实府定价的方式,其收费标准按照标的总额采取差额定率......


·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在安全生产中,如果违反了安全生产相关法律,就要负法律责任。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主体、行为人有过错、违法行为以及......


·首先来看醉驾与酒驾的区别
      首先来看醉驾与酒驾的区别,一般来说,顾名思义,酒驾就是喝了酒驾车,如果超过了法定的标准是会受到行政处罚的,如果没有超过相应的标准是不会受到任......


·我国法院有逮捕的权力吗?
      一、我国法院有逮捕的权力吗?逮捕证是公安机关根据检察院批准、决定或者法院决定后签发的法律文书。通常人们常常认为是检察院、法院签发逮捕证,其实这......


·离婚时孩子归女方房产怎么分割?
      夫妻离婚要是有房有未成年子女的话,那么肯定是需要对这些做出处理的。此时如果女方获得了孩子的抚养权,对后面房产的分割是否会产生影响呢?关于离婚时......


·发生交通事故直接起诉保险公司可行吗?
      发生交通事故直接起诉保险公司可行吗可以,不过建议将对方车主和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因为涉及到一些费用游戏法院不会判决保险公司承担,而需要车......


·民事二审上诉后多长时间开庭
      民事二审上诉后多长时间开庭正常情况下,3个月之内就会安排开庭时间的,我国法院审理案件是二审终审制。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


·生活中,如果房屋上面设立了抵押权或者房屋所有人将房屋出租给他
      生活中,如果房屋上面设立了抵押权或者房屋所有人将房屋出租给他人的话,此时作为抵押权人或承租人,对于该房屋是享有一个优先购买权的。那到底优先购......


·需支付辞退员工赔偿的情形
      需支付辞退员工赔偿的情形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当依......


·离婚财产不分或少分的情形是什么
      离婚财产不分或少分的情形是什么?离婚财产不分或少分的情形是,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时,对......


·公安撤销行政处罚决定法律依据是什么?
      公安撤销行政处罚决定法律依据是什么公安撤销行政处罚决定法律依据是什么:《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